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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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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六章 一刀砍下(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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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的俸禄,全靠这笔“京饷”呢。

    既然在“上头”那里,“协饷”比不得“京饷”,军队的统帅就不能指望朝廷了,就得自己出面,同各省督抚套交情、拉关系,第一,保证已经商定的“协饷”,按时、如数到位;第二,游说对方,提高本省“协饷”的额度。

    “协饷”制度,为敉平洪杨之乱及之后的历次军事行动,提供了基本的财政支持,但是,这个制度的副作用,却是极其巨大的,甚至可以说是致命的:

    某种意义上来说,军队的“老板”,由中央政府,变成了地方政府——原因非常简单,给我发工资的,是地方政府,不是中央政府。

    地方由此坐大,军队由此离心。

    “协饷”制度是中央财政匮乏的“便宜之举”,但今时不同往日,我不能继续饮鸩止渴了。

    不然,谈何中央集权?谈何……“大事”?

    关卓凡下定决心,从收复新疆开始,把这个格局彻底地扭转过来。

    取消“协饷”,暂时是做不到的,这是因为,这笔钱,地方不掏,就得朝廷来掏,在对现有的财税制度进行彻底改革之前,叫朝廷来掏这笔钱,不论是阎敬铭的户部,还是郭嵩焘的顾委会,都还是很吃力的。

    财税改革,那是伤筋动骨的事情,目下,尚未到条件成熟的时候。

    关卓凡能做到的,是切断军队统帅和“协饷”的直接的联系。

    这一刀,就从左宗棠西征始。

    前文有过交代,西征的军费,是关卓凡安排、胡雪岩经办的“借洋债”。

    经过一番折冲,出借这笔款子的银团,领衔的银行,由英国人的汇丰银行,换成了关卓凡做幕后老板的花旗银行。不过,领衔的银行虽然换了,但担保条件并没有变:依然是由中国各地的海关做担保人,向银团开具“印票”,然后,各省的“协饷”解给海关,由海关代为还款。

    这样的安排,好处多多。

    第一,银团不必担心收不到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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