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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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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格兰特来了(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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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火炮,并且还得先拆卸开,运上去之后再重新组装,十分费时费事。

    因此,南军如果拿到传教士高地,肯定是要在山顶架设火炮的,但安德森少校判断,对这些火炮,“我军完全能够承受”,也即根本不能对北军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就算偶尔有几发落到查塔努加城内,也是射程的极限,一点准头也没有了的。

    至于失去传教士高地,城东即无险可守,这是事实,问题是我军的战略目标不是守,而是攻,是要以查塔努加为饵,聚歼南军西线主力于城下。

    现在查塔努加附近已经集结了八万五千的南军,这是邦联在西线最大的一支部队,这块到了嘴边的肥肉绝对不可放过!南军现逡巡不敢前进,只怕久拖生变,何不以传教士高地为饵中之饵,钓起这条八万五千人的大鱼?

    传教士高地全长不过六英里,对一支八万五千人的大军来说实在不算宽敞,南军进驻后会发现,为了居于地利,手脚反倒被困住,难以施展。北军因而取得相对的兵力优势,聚而攻之,可望收功。

    只是这个“攻”,是自下攻上。

    仰攻高地,听起来困难,但关卓凡以为,这正可发挥北军尤其是轩军的优势。

    北军装备后膛枪的比例高于南军,轩军更是全军装备了后膛枪。后膛枪和前膛枪相比,除了装弹的速度更快——意味着更大的火力密度,最大的优势是可以低姿装弹,包括蹲姿甚至卧姿,这样,士兵们便可以选择更多的障碍物进行自我防护,大大减低伤亡。

    前膛枪因为要从枪口填弹装药,枪支必须竖立,以步枪的长度,士兵只能站立装弹,伤亡的概率要大得多。

    这种差异在开阔平缓、障碍物较少的地带还不是特别明显,在地势复杂、障碍物较多的地带,后膛枪的这种优势便非常突出了。

    传教士高地,特别是它的陡坡,有大量树木和凸起的岩石,就属于这种地带。

    还有,现在已进入雨季,传教士高地山谷间动不动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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