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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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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火烧亚特兰大(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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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两个军,各成一路纵队,南下大军共分为六路纵队。

    其中,松江军团第一师、第三师和孟菲斯军团的两个军在前,松江军团的第二师、第四师在后。

    前面的四路纵队,一字排开,彼此相隔十到十五英里,炮车和辎重车在大路上走,步兵走野地,骑兵在周围警戒。

    后面的两路纵队,主要从两翼为“特别军需队”提供保护。

    整支大军,前后绵延长达二十五英里。

    就像一支巨大无比的六齿钉耙,缓慢地、坚定地,从西北至东南,在佐治亚州的大地上,深深地犁过。

    司令部制定的行军计划是这样的:根据当天的行程,早四点到六点之间吹起床号,用完早餐后打点帐篷行装,然后军官宣布今天的行程和有关事项,然后,开拔。

    各部必须齐头并进,谁也不许爬谁的头。晚上宿营的时候,联络一次,调整第二天彼此的前后和水平的距离。

    地地道道的一次武装大巡游。

    一股养“吉祥物”的风气莫名其妙地蔓延开来。最早不知道是那支部队养了一只猫头鹰,很快几乎所有的部队都有了自己的“吉祥物”:斗鸡,狗——不是军犬,鹦鹉,猴子,蟒蛇。

    威斯康星八团甚至养了一只熊,晚上赶进笼子里,白天放出来,脖子上拴一根链子,大模大样地和部队一起“行军”。

    这只熊的名字叫做“老艾伯”——敬爱的林肯总统的昵称。

    斗鸡是最普遍的“宠物”,许多部队养了不止一只。很自然地,斗鸡眼互相看不顺眼,开始捉对厮杀。

    斗鸡是当时各部队的一件大事,因为这代表了部队的“荣誉”,师长、军长甚至军团长都会亲自做出“部署”。

    赢的鸡被命名为“格兰特”“关逸轩”“谢尔曼”,输的则被命名为“戴维斯”“罗伯特.李”和“胡德”。

    松江军团的斗鸡明显不如孟菲斯军团的,于是各团就养了一大堆“罗比特.李”和“胡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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