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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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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御案(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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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连串的事情。公文如飞,办得非常利落。主承其事的人,都知道安德海这一回非倒大霉不可,然而彼此默契,谁也不肯说破,只管依足了规矩去办。

    拘提明山的时候,是刑部的一个司官亲自带队。到了他的宅子门口。由一个与明山认识的书办上去叫门。

    “四哥!四哥!”那名书办拍着门环喊。

    略过了一会,才听见明山的媳妇在门里头问:“谁啊?”

    “我,李得胜。”那名书办笑嘻嘻地说,“有一桩好事儿,要报给四哥知道。”

    明山媳妇是得过吩咐的,不能见宫里头来的苏拉。现在听说是李得胜,吱呀一声,把门开了一条缝。向外一张,看见门口站着的这一群人,公服鲜明,瞬间便吓呆了。

    门既然开了,就不能再让她关上,李得胜用肩膀一抗,将院门抗得大开。一群人便涌进了院子,明山媳妇被挤在一旁,吓得不知所措。

    等到明山听见响动从堂屋里出来,看见这群刑部的衙差腰上都悬着腰刀。脸就白了——若是平常办差,都是持了水火棍子,只有捕拿重犯,才有挂刀这一说!

    “明山,你也是公门里头的老人儿了,我们刑部办差的规矩都该知道。”那名司官沉着脸说,“我不锁你,你自个乖乖儿的跟着走,别作怪,免得彼此不便。”

    待到明山懵头懵脑地被衙差们夹护着出了院门,没走出几步,身后便传来他媳妇那一声长长的哭号。

    “要死啊——”

    *

    *

    婆娘喊的这一声,颇不吉利,明山脚都软了。等到被带到刑部,立刻过堂,哆哆嗦嗦听明白了要问的是什么事,却又一时精神起来——还以为是跟安德海一起构害关贝子的事作了,原来只是李开山的事!

    李开山的事,有人证有口供,不认是做不到的,但是只要不从自己嘴里把安德海牵连出来,他在宫里就非得想法子救自己不可。于是咬了牙,只肯认收受银两,替人谋差这一件,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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