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会达到三、四倍的程度。
他估计,顶层规划加规模效应,“两纵两横”的总造价,大致在五千万至六千万两白银之间。
这当然是一个庞大的数字,但还算不上“天文数字”,清末时候,朝廷的年入有七千万到八千万两之数。何况,这笔钱只是“总造价”。并不是要一次过拿出来。
不过,用钱的地方太多,如果全由官拨,即便分成十年,每年朝廷也要为铁路至少支出五百万两之巨,依然是极其沉重的负担。
惯常的做法,除了官拨,无非两条路子,一,“官督商办”,招商募股;二,贷款。
可是,关卓凡在他穿越而来的那个时空长大,对“铁路国有”有根深蒂固的执念,对铁路私有本能地不信任。更何况,在这个时空,“铁路国有”约略等于“铁路关有”,对关卓凡控制铁路,进而控制铁路辐射地区,大有助益。
这个情形,就像关卓凡以上海电报局控制全国电报,进而加强对电报线路行经地区的影响力,是同样的道理。
所以,中国铁路,还是得以“国有”为主,“官督商办”只能作为补充,不能作为正办。
而贷款,最大的问题是要有抵押。
比如,关卓凡为左宗棠借洋款充军费,朝廷其实就是拿了各地海关的收入以为抵押。本来不免让渡主权之讥,幸好放款的其实是关卓凡自己,肥水未流外人田,因此还算心安理得。
铁路贷款,不能再拿海关收入重复抵押了。历史上惯常的做法,是用铁路自身的权益作为抵押,即在还贷期内,这条铁路交由放贷方管理。
原时空的京汉铁路,因为是向比利时人借的款,合同规定,借款期限三十年内,一切行车管理权均归比利时公司掌握。
这就是被时人和后人批评的“出卖路权”。
关卓凡倒不认为当时的政府做错了什么,因为除了贷款,没有其他的资金来源,而贷款,当然要抵押,除了“路权”,还有什么能抵押给人家的?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