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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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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六章 功勋制度(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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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师的第十三、第十四团,兵源以华工为主,多在亚特兰大战役后入役,还有不少是萨凡纳战役后才加入轩军的,没打过什么特别激烈的仗,战斗经验不算丰富。

    刚从第五师并入的第十七、十八团,是轩军赴美时留在国内的那一部分,完全没有经历过美国内战这种近代化战争的洗礼。

    所以,相对于第一、第二、第三师,第四师是比较“新”的,要多“淬火”,才能百炼成钢。

    长州藩的军队,算是从封建化向近代化迅速过渡的一支军队,拿来练手,勉强够用。

    至于第三师,四个团里面,第九团是白人团,第十团、第十一团是黑人团,就是说,第三师四分之三员额是地道的美国人,征日既然是中美联手,派第三师出战是否更有“中美合作”的氛围?

    这当然不是主要的,关卓凡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日本人留下这么个印象:来打他们的,除了中国人,还有“洋夷”。

    一来,可以对日本人形成更大的心理威慑;二来,日后如果有人算账的话,记得算上美国人一份。

    兵力方面,如果仅从战役战术层面上来说,一个步兵师加一个炮兵团已经足敷使用,而关卓凡带去日本的,整整比这个数字多了一倍。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上保险,而是为了练兵。只是这个“练兵”和第四师的“练兵”,性质不同,关卓凡在这儿要练的。首先是运输和后勤。

    超过两万人的大军。跨海登陆异国。虽然比不得远涉大洋彼岸,但也要数日时间的海程,对远程输送能力和后勤保障能力,都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

    说“前所未有”,是因为赴美作战,从上海到三藩,运输和后勤完全由美国人一手包办——到了美国之后更不必说,轩军不过是做个乘客而已;这一次征日。美国人提供的,不过是船只和海员,双方当然要诸事协商,但筹划和主导整个行动的,却是轩军自己。

    自万历朝鲜之役后,中国就再也没有过大规模远程海路运兵的经验。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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