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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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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七章 响应之快,不旋踵矣(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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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晓了。

    于是,又经过了一整天的各种打探消息、各种权衡利弊,英翰终于痛下决心。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现在是揭帖案第四天,事情的展。几乎全在关卓凡算中。他不由大为得意:他妈的,老子真真是关半仙!

    电报中,英翰先将军费案来龙去脉,一一如实相告。

    事情比关卓凡原先想的要复杂得多。

    李宗绶是安徽粮道,乃负责上京报销军费之“正办”;宋尊邦是凤阳知府,军费报销原本和他是无关的。

    但是,宋尊邦和其时兼任军机章京、本职为鸿胪寺少卿的毛英章是世交,而毛英章除了奔走枢府、位居要津之外,还是户部侍郎黄绍祖的同年,两人的私交更是极好,毛英章在黄绍祖那儿,说的进话。

    在户部内部,黄绍祖该管山东司,山东司该管安徽,因此,上京报销军费,英翰就交代了宋尊邦和李宗绶一起去办。

    事实上,宋尊邦早于李宗绶到京,前期各种“勾兑”,所有紧要关节,都是宋尊邦包办,因此,在这个案子中,“协办”的宋尊邦,其实比“正办”的李宗绶更为重要。这也是为什么刑部向安徽要人,李宗绶只是“不良于行”,宋尊邦却根本不见踪影的缘故。

    英翰说,宋尊邦、李宗绶送了户部书办多少银子,他并不清楚,也没过问,他知道的是,和户部书办的交道,宋尊邦大多委托给了一个叫做“顺日祥”的银号去打理。

    另外,最紧要的三个人收了多少钱,李宗绶、宋尊邦回来后是向他汇报过的:

    第一个,毛英章,一万两。宋尊邦用的是向毛英章清还旧欠的名义,当然,借据神马的,是二人勾通伪造的。

    第二个,黄绍祖,三万两。双方说定,先付“定银”一万两,事成之后,再支付其余的二万两。但是,安徽军费案不久便被人捅了出来,不能叫做“事成”,这二万两“尾数”,一直还留在安徽粮道在“顺日祥”开立的户头里。

    关卓凡想起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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