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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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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歌唱祖国(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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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的衔头,亲自赴津门迎接。‘代表团’到埠的那一天,这码头上的场面——”

    顿了一顿,周馥说道:“不仅热闹,还有意思的很!”

    李鸿章大感兴味的样子:“如何有意思?说说,说说!”

    周馥微笑说道:“是。不过,爵相,天津迎宾的场面,我可没有亲眼目睹,以下种种,也是旁人转述的。”

    “无妨,无妨!”

    “大沽口码头,清出了好大一片空地,平整夯实,中间搭起一座三尺高的台子,此为‘礼宾台’。‘美利坚访华代表团’之‘团长’,乃美利坚国副总统约翰逊氏,名安德鲁。轩王陪着这位约副总统,登上‘礼宾台’,并肩立定之后,轩军军乐队,即奏美利坚国之‘国歌’,曰‘星条旗永不落’,以为致意。”

    “国歌?”

    “是。美利坚国‘国歌’奏过,按万国公议的仪注,就该奏大清国的‘国歌’——可是,咱们哪里有什么‘国歌’?于是,轩军军乐队拿了一支轩军的军歌,叫做‘歌唱祖国’的,暂充大清的‘国歌’,以全礼仪。”

    “歌唱……祖国?”

    “是,‘歌唱祖国’,”周馥笑了笑,“这个名字,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也颇有突兀之感。‘祖国’,自然是‘祖宗之国’、‘祖先之国’,亦即‘本国’、‘家国’之意。嗯,这个说法,虽然生僻,倒也不是没有人用过。譬如,魏默深著《圣武记》,就有‘巴社者,回回祖国’之说。”

    魏默深,即魏源。

    “这支军歌的名字……有趣!“李鸿章说,“‘祖国’之说如此生僻,‘歌唱’二字却又如此俚俗?放在这里,大约是……歌之、咏之、颂之、扬之……之意?”

    “爵相高明,正是如此。嗯,说到俚俗,这支‘歌唱祖国’的歌词,更加俚俗!不过,这里头是有讲究的,据说,轩王说过:这些歌子,都是叫大头兵们唱的,歌词如果太雅驯了,大头兵们听不懂,写得再好,又有什么用处?”

    李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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