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制造、生产。
加特林无法拒绝关卓凡提出的价格和条件。同时,和克里斯托弗.斯潘塞一样,加特林对这位来自中国的公爵大人的“知遇”,亦有久旱逢甘霖之感。事实上,他的这种感觉,比斯潘塞还要强烈。
斯潘塞在推销他的“斯潘塞连珠枪”的过程中,虽然屡遭冷眼、白眼,但“斯潘塞连珠枪”怪是怪,好歹还是一支“枪”。勉强还在世人的理解能力范围之内。可加特林先生,您究竟能不能够讲清楚。“连用速射武器”……到底是个什么鬼东东?加特林感觉到,在一个又一个游说对象的眼中,自己就是一个笑话、一个怪物。
并不好全怪人家没眼光,事实上,加特林自己也确实说不清楚,他的“连用速射武器”到底是什么——枪,还是炮?
事实上,在排队枪毙时代,加特林的设计思路太超前了,当时的战术体系,根本没有机枪的任何位置。只有等到前膛枪转为后膛枪,散兵战术出现了,机枪的火力压制和支援的概念,才有实质的意义。
就在加特林对美国的市场已基本绝望、打算到欧洲去碰碰运气的时候,山度士衔关卓凡之命出现了。
关卓凡之所以要将“加特林连用速射武器”的专利买下来,是因为加特林申报的专利极具排他性:
这个专利中有两点声明,一个是“提供锁膛的内有击针的圆柱旋转体,与枪管一起旋转”;一个是“每根枪管都有独立的击针”。
这就使得,以后所有与加特林机枪相似的设计都不能再获得专利了。
这是马克沁机枪问世之前,数十年间,再没有其他类似的机枪被“发明”出来的最重要原因。在专利权问题上,洋鬼子——特别是“先发”的英、法——还真是算规矩的,不大随便山寨人家的东西。
至于马克沁机枪,以自身火药燃气为动力,和加特林机枪的外力机械驱动,设计思路已经完完全全不同了。
关卓凡打的如意算盘是,只要他不对外宣传、售卖“加特林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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