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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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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九一章 梦醒时分,残酷现实(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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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折抵圈禁的,都要加责数目不等的板责,譬如,犯枷罪者,按日折圈禁,枷号一日,折圈禁宗人府空房二日,不论枷好几日,皆加责二十板。”

    “初犯徒一年至二年罪者,折圈禁半年,徒二年半及三年罪者,折圈禁一年,均加责二十五板。”

    “初犯近边军罪者,折圈禁二年半;犯边远军罪者,折圈禁三年,均加责四十板。”

    醇王的脑子里“嗡嗡”的,宋声桓说的具体的罪名什么的,也没有怎么听清楚,听的清楚的,就是“二十板”、“二十五板”、“四十板”了。

    想到就在这间“空房”里,板子一下下落到“天潢贵胄、凤子龙孙”的身上,皮开肉绽,鲜血飞溅,惨叫不绝,醇王的两条腿,都要软掉了!

    “不过,”宋声桓说道,“也不是所有圈禁的宗室、觉罗,都要被板责的——唉,跟王爷说句实在话,这些,都看圣眷罢了!”

    圣眷?我的圣眷如何?醇王的腿脚更软了!

    事实上,宋声桓并没有把这些血迹的来源都告诉醇王,不然,醇王的反应,大约就不止于腿软了。

    板责是正式的刑罚,载之于律,除此之外,如果有必要——譬如,“上头”需要满意的口供、伏辩,而关进了“空房”的宗室、觉罗的口风,又比较紧,那么,一样会对其进行拷掠的。

    这一层,宗人府和内务府的慎刑司,甚至刑部的天牢,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

    残酷的政治斗争的失败者,沦为阶下囚之后,悲惨的命运,都是相同的,不管你是不是“天潢贵胄、凤子龙孙”,统统都一样。

    譬如拿问醇王的懿旨中,有“勘问”二字,凭这两个字,既动得口,必要之时,亦动得手。

    如果说宗人府和慎刑司、刑部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即便不直接上刑,宗人府的积年老吏们,也有许多法子,整的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雍正朝的胤禩、胤禟,就是这样被折磨死的。

    “王爷还有什么吩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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