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乱清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零八章 宏图(第4/7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出府门”。

    另,家产发回。

    朝野上下,再一次轰动了,人们的意外和激动溢于言表,都说,这真是“如天之仁”!

    拿前惇亲王奕誴做个对比:

    论所作所为,奕譞——已经“革去一切爵职”,不能再称“醇郡王”、“醇王”、“醇邸”,甚至,连“醇七”都不能叫了——其罪十倍于奕誴,奕誴是黜出玉牒,成了一个平头老百姓,奕譞呢,只是“革去一切爵职”,就是说,他还在玉牒,还保留了宗室的身份。

    奕誴是真正的“圈禁”,只不过圈禁的地点,不在宗人府,而是在烧酒胡同的原惇亲王府——朝廷在其中一角,隔出来很小的一个院子,围以高墙,作为他的监所。

    奕誴的家产,大半都被抄没,包括烧酒胡同的府邸——他的妻儿,不能再居住其中;留给他们的,只是家产的一小部分,以为生计之必需。

    奕譞虽然“跬步不许出府门”,却没有“圈禁”的说法,太平湖畔的原醇郡王府,还是他自己的。

    还有,“家产发还”,朝廷一个子儿也没有拿他的!

    事实上,睿王、曹毓瑛带队“查看家产”,本就没有将那些“家产”搬走“入库”,不过是登记造册、贴上封条——统统原地未动。所谓“发还家产”,派两个人过去,将这些封条撕了下来,就可以了。

    上谕之中,甚至连“不许会客”、“不许交接外臣”的话都没有。

    总括言之,奕譞顶多算是“软禁”,且是“软禁”在自己的家里,他依旧可以关起门来,做他的“七爷”。

    还有,大伙儿都留意到,上谕中,关于奕譞的行为,几乎照搬恭王代他上递的那个折子,什么“鬼魅上身”,“如颠似痴”,最终“丧心病狂”;什么“日夜痛悔”,“彻骨掏髓”,“剜心裂肺”,“泪尽泣血”;什么“痛定思痛,灵台明澈,尽晓昨日之非是矣”!

    不过,“劝进”荣安公主的那一部分,上谕之中,并未提及。

    大

-->>(第4/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