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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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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七章 前路后路,都是套路(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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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女工,不是男工。

    “丝三条”的第二条:原养蚕人家进缫丝厂做工,“优先取录”;并且,公议了“最低薪金”,呈报藩司衙门备案。

    这个“最低薪金”,仿佛蚕茧收购价格上提的幅度,都是“适度”的:供受薪人“勉强温饱”。

    不过,做满一年,薪金便定规上调,则接下来一年的收入,通扯计算,不比原先在家里养蚕、缫丝少多少了。

    如果母女姐妹同在工厂做工,一家子的收入,是要超过原先在家养蚕、缫丝的。

    在工厂做工,是很辛苦的,“车间”蒸汽弥漫,人人汗透衣衫,不过,这份辛苦,对养蚕人家来说,却不算稀奇。

    在自己家里煮茧、缫丝,情形不但仿佛,且犹有过之:屋内高温蒸煮,门窗密不透风,由始至终,没日没夜,犹如一直呆在一个大蒸笼里边。

    “蚕季”都在春天,屋外的气温其实并不算高,但屋子里的人,汗如雨下,什么衣服都穿不住的。

    如果说有区别,就是在自己家里,关上门窗,母女姐妹之间,可以只着中衣甚至小衣;缫丝厂就不行了,虽然整个“车间”都是女工,但也不能脱了外面的衣服,裸埕相向,因为,东主和工程师是男人,他们总有到“车间”里来的时候。

    针对这个问题,丝业公会定规,缫丝厂必须设立足够的“更衣室”,女工下工之后,可在其中抹净身子,换上干爽的衣服,再出厂回家。如此一来,可免观瞻不雅,不致启人邪思,另外,亦无冷风被体、着凉生病之虞。

    另外,缫丝厂只用女工,不用男工,且“封闭式管理”,外人不得入内。

    至此,“土丝派”便很难再用“男女大防”来做文章了。

    江南乡下女儿,本就都做得活计,都和外人打得交道的,本就没有几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男女大防”神马的,本就不如何鲜明。

    有了“丝一条”、“丝二条”,虽然痛还是痛,疑虑还是疑虑,但已有不少人觉得,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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