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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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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九章 竟睁着眼睛说瞎话了!(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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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眷属随行。”

    这个“眷属”,就是旺察氏等两位姨太太了。

    这是八款罪名之中,唯一证据确凿的,扈从梓宫,携眷随行,有违名教纲常,确实是不像话。

    可是,也有人说,这个“扈从梓宫回京”,和“扈从梓宫奉安”,毕竟不同,这其实是大伙儿一块儿从热河搬家回北京,你不叫肃顺携眷随行,那么,是叫两位姨太太留在热河呢?还是叫她们两个女人家自己个儿上路呢?

    如果圣眷优渥,或者“上头”足够宽厚,这种事情,一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就算处分,顶多亦不过降级、撤差,怎么也罪不至死啊?

    不过,争议最大的,还是第一款:

    “大行皇帝弥留时,但面谕载垣等立皇帝为皇太子,并无令其赞襄政务之谕,乃造作名目,诸事并不请旨,擅自主持,即两宫皇太后面谕之事,亦敢违阻不行。”

    这一款如果坐实了,肃顺、载垣、端华等就是不折不扣“矫诏乱政”,不折不扣的“谋反大逆”,其余七款,一款也不必要,就可以送他们三个上菜市口了!

    可是,这明明是血口喷人嘛!

    文宗弥留的时候,御榻之前,可不是只有顾命八大臣,还有宗令和诸王,大伙儿听得清清楚楚,文宗亲口颁下两道谕旨,一道是立大阿哥为皇太子,一道是派定载垣、端华、景寿、肃顺、穆荫、匡源、杜瀚、焦佑瀛等八人为顾命大臣,并吩咐“写来述旨”。

    杜瀚写旨之后,经文宗过目首肯,由穆荫当场宣读,其中,明明有“赞襄一切政务”六个字啊!

    恭老六他们,为了杀掉肃顺,竟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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