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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俗人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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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遇见(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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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跟张涵鱼,蒋文,陈道民,王子文那种低沉,沙哑,带着磁性,适合说台词演电影的男中音,男低音相比,王勃的嗓音则高了很多,稍微大声点,就容易变尖,形成一种锥子般的冲击波。所以,从小到大,为了避免给人一种吵架的感觉,王勃说话从来都是细声细气,十分注意控制自己的音量。

    虽然天生的音调比较高,无法大声大气的说话,在某些地方也无法显示男人所谓的“气概”和“霸气”,但在其他方面却给他带来了两个好处,或者说优势。

    其一,从小到大,不论是同学、老师还是同事、朋友,王勃都给他们一种比较温柔,礼貌,文质彬彬而且十分有教养的印象。当然,不太喜欢他这种说话风格的大概会将他的轻言细语当成是“不大气”,“不豪迈”的表现,甚至还会认为他有些“娘”。

    其二,天生的高嗓音能够让他很轻松的唱一些高音的歌曲,比如什么《大海》,《离歌》,《死了都要爱》之类的。这让他在跟朋友同事在ktv唱歌的时候如鱼得水,十分的让人羡慕跟嫉妒。不少人还跟他开玩笑,说他既然有这么好的一把嗓子,为啥不去当歌星,参加一些快男梦想秀之类的选秀节目?王勃心想,如果他晚十年出生,或者不是自小生活在农村而是生活在能够接触更多资源,了解更多信息的大城市,说不定还有那么一两分希望。但是当王勃买第一盘磁带,正儿八经的拥有一个真正的可以别在屁股后面腰带上的随身听的时候,他已经二十岁了。大学已经考上,人生道路基本上已经定型,去走一条比过高考独木桥还要难无数倍的选秀之道,他疯了吗?

    再说,虽然老天爷给了他一副适合唱歌的,还算不错的好嗓子,但王勃自己的兴趣爱好却并非在唱歌上。他喜欢音乐,后来甚至还买了把吉他自弹自唱,只不过是因为在他人生最孤独,最困难,差不多一无所有的时候,某些歌词,某些曲调能够跟他的灵魂进行某种程度的共鸣,共振。他通过听歌,通过自弹自唱可以很好的来抒发心头集结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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