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重生之俗人一枚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445,正中下怀(第3/5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家之一的代表作。程文瑾喜欢的一个中国女作家张爱玲便说过:“菲茨杰拉德是我最推崇的美国作家。他是个天才!写作技巧高超!他的作品有强烈的时代特性,叙述清晰,文风优雅,词句多姿多彩!”

    实际上,程文瑾便是从张爱玲的“口中”了解到这位在1940年就去世了的美国作家的。

    程文瑾将《了不起的盖茨比》从书架中小心翼翼的抽出,正准备离开回到一楼自己的办公室慢慢品读的时候,忽然一个身影蓦地从旁边闪过,进入了相邻的科普读物的书架。这身影,让程文瑾感觉似乎有些似曾相识。

    莫非遇到了熟人?程文瑾心头有些讶异,仅仅犹豫了三四秒,便踩着对方走过的步子,打算去看个究竟。若真是熟人,到了她的“地盘”,没看见倒不说了,既然已经看见了,不和对方打个招呼便实在有违程文瑾的处事之道。

    从欧美文学的书架来到到隔壁科普书的书架,刚站在书架的一端,一个弯腰撅臀,正用手指对着一排排书脊移动的年轻大男孩的形象便赫然出现在了程文瑾的眼前。

    这男孩,不是和小娅同一年级的同校同学嘛?噢,对了,他叫王勃!

    看到王勃的第一眼,程文瑾便立刻嘴角一勾,笑了起来。和对方两次碰面的记忆也如荷塘月色般清晰的浮现在了脑海——没办法,这小家伙给她的印象太过深刻,过了三十后的她还是第一次被一个十七八岁的大男孩当面喊做姐姐。对方的这一喊,直让她暗暗高兴了好几天,有种自己似乎就此年轻了十几二十岁的错觉。除此之外,女儿这同学热情开朗,处事大方的性格也给她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

    既然遇到了女儿的同学,而且程文瑾对王勃的印象也不错。她便打算走上去向对方打个招呼。这小家伙看样子似乎在找什么书,她正好可以看看自己能否帮上什么忙。当初第一次见到这小家伙,人家便大方的要为她和女儿免单,现在小家伙来到了自己的地盘。她这个当“姐姐”怎么说也应该接待接待,不能失礼了。



-->>(第3/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