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都是敞篷车,但是两辆车子有着显然的不同。
陆五他们坐的车子,是一辆崭新的牧马人——吉普车中的高档车。车子虽然不可避免的沾满了泥巴,但是那种高档优雅的味道却是不可抹杀的。它的每一个棱角,每一根线条都完整无缺,体现一种机械方面的美学。当然了,如果你走到车子边上,还能看到车子内部装修相当豪华,发动机力量大,同时声音也很轻。
而这第二辆车子就差得多了。说不清楚它到底是什么车子,但是它的边角破破烂烂,它的身体上锈迹斑斑,它的挡风玻璃满是小缺口和裂纹。如果不是它确实在草地上纵横驰骋,正常人都会觉得这玩意还是早点送去汽车回收厂,作为废品回收比较合适。事实上,它在高低不平的地面上前进,马达声差不多等于在释放近距离音波攻击了。
车上坐着三个男人。
陆五等几个人都是穿着那些流行的户外装,稍微有点眼光的人看到就会明白这是一群自己驾车的“驴友”。虽然汤玛士和琥珀这两个隔着老远就能看出不是中国人,但是呢,这年头外国的“驴友”到中国来的却也不少。而这二辆车的三个男人则完全不同。其中一个,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穿着显然是本地少数民族的民族服饰(虽然说是民族服饰,但是几百几千年的选择,这种衣服是很适应这种地区的环境的)。其他的两个身上则穿着比较普通的皮外套。但是不管是哪一种衣服,都显得脏兮兮的。
如果将两辆车并排放在一起,任何人都能够看出,第一辆车上的人是典型出去郊游的都市人,第二辆车子则是长期在野外生活的人。
“老潘,这里确定有吗?”开车的那个手里紧握着方向盘,嘴里叼着一根烟。看得出来,他有着丰富的野外驾驶经验。虽然说车不好,但是在他的控制下,车子一方面速度很快,另外一方面还是尽可能的避开了大坑小坑。车子里颠簸还是颠簸,却也被控制在一定程度以内。如果车子在汤玛士手里,不敢说其他,把人五脏六腑颠倒一下还是不成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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