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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瓦歌世界的琥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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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节 法律(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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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主体我有钱是我的事情,不需要向任何人说明我就是有钱!”

    “还懂法律呀?你这是冥顽不灵!”

    “总比诱供好呀”

    “我们已经有了充足的证据,你承认不承认都不重要!”

    “那我更没什么好承认的等我的律师来了再说话吧”

    外面的人已经察觉到某种……嗯,比较诡异的气氛了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面对着法律的代表,他们心理上是天然处于劣势的那些表现最好的,也只能说抵抗的最顽强的,而不能完全无视双方立场上的巨大差异极少有这种恬然平静,甚至显然抱着那种居高临下姿态的犯罪嫌疑人

    当然也不是没有此类人确实有一些比较牛逼的,比方说身后有很大背景的公子哥儿之类,通常就会有这种“我爸是xx,你根本无奈我何,等我出去看我不搞死你”的想法不过这种人,只要真的被击溃那种精神上的依仗,他们崩溃的速度甚至比普通人更快一些

    而这位……至少让人搞不清楚他的心理依仗到底是什么爹妈亲戚?显然统统没有人家根本就是在这边读了大学留下来的,孤身一人他家里人(资料上的家人)也没有从政当官的哪怕他家里人真的很有能耐,那也是外省,天大的本事也延伸不到w市这边来

    “……看看,有没有笔误,要没有,就写上‘以上看过,全对’,然后签字”终于一切结束了但是外面的人无需去看,仅仅说话的这位有气无力的口气,就知道这一轮交锋其实是失败了

    但是呢,正如每个人知道的法律这玩意讲究证据,哪怕你当个闷葫芦,滚刀肉,打死不承认也没用只要证据确凿了,法庭照样宣判你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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