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用户自己买的胶片,或者是cd上面的音乐,保存成数字文件,在电脑里或者其它设备里播放,算不算盗版。
音乐出品方当然倾向于说这就是盗版行为,它们卖的是光盘本身,而光盘本身所携带的物理信息,让它能放出音乐。
但是,用户显然不这样认为,它们认为他们购买的是音乐本身,而所谓的光盘也好,黑胶唱片也好,不过是一种载体。
为什么双方会各自这么说,因为这样说对于双方都有自己的好处。
例如,对于商家来说,将音乐与载体绑定,他们就能一首音乐都分成几份卖了。
黑胶卖一般,光盘卖一般,电脑上的还能卖一版。
但是,对于用户来说,这可就让人觉得痛苦了。
难道,喜欢听一首歌,还要各个载体都听一边么?
这显然不合理也不现实。
而现在,正属于双方争论的时间。
万户则没有去顾这个争论,反倒是自己推出了一个音乐商店。
在音乐商店里买到的歌曲,无论是在手机上,还是在电脑上,只要安装了万户的音乐软件,就能随时随地的听这首音乐。
最关键的是,与以往实体销售的模式不同,万户这里的音乐要便宜很多。
这其中一大部分,其实还是对于零售商和渠道商的挤压。
没有了层层分销的系统,将价格压低,惠及普通的用户。就像是那种电视广告上说的一样,只是万户没有说,而是真真切切地去做了。
其实,所有人都不是傻子,能看出一个厂家是不是真的用心。
当然了,从本质上来说,万户仅仅没有原先那些人那么黑心而已。
作为没有实体作为载体的万户音乐来说,所谓的购买一首音乐,购买的仅仅只是使用权,说白了就是一种无限期租赁。
而万户对于明星们对于九一一事件制作的歌曲,也是要将所有的收入,全部捐给相关的基金会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