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仅不怕,应付起来还游刃有余。
也只有十几条、几十条冲锋枪,或许才能杀得死真正的高手。
不管怎样,他们四个人的四把枪,在秦朗眼里,跟破枪没什么区别。
河聚受到的冲击力无疑最大。
秦朗什么都没做,只是开口说了两句话,就让四个枪手服服帖帖,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显示秦朗的可怕之处的了。
河聚慌忙转身,朝着车子跑去。
他要跑到车上去,驾车赶紧离开。
“见了面还想走?”
秦朗冷笑着说了一句。
他手上的四个弹夹,被他放回三个在了口袋中,余下的一个弹夹,他只是按了一下机括,一颗橙黄-黄的子弹,就蹦了出来,落到了他的手上。
这边,河聚跑得更快了,如同惊慌失措的丧家之犬。
秦朗不慌不忙捏住了那颗子弹,屈指,抖腕,疾弹!
“去跟河山见面吧。”
嗖!
这颗子弹击破空气,以比枪射出的速度更快的速度,射向了河聚。
砰。
一声沉闷的入肉声音响起。
河聚应声倒地,脑袋上留下了一个拇指盖大小的血洞。
四个枪手只感觉自己的身体都颤抖了起来。
太可怕了,秦朗简直妖孽到了极点!
一颗子弹在手上,就相当于一把枪。
不,假如将子弹换成石子,纽扣……
他们能想到,秦朗不用普通的枪,却能随时随地发出比普通枪射出的子弹更厉害的“子弹”!
假如之前他们开枪了,只怕在子弹刚离开枪口的时候,他们四个人的脑袋上,就会和河聚一样,多出一个洞了。
“好了,你们可以走了。”
秦朗知道这四人不敢报复和阴自己,毕竟这四人的底子首先就不干净,哪还敢反咬他。
等这四人开车离开,秦朗将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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