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叫吃软饭?”走出gui店的时候,抱着小喇嘛的李云道喃喃自语,却边身边的蔡大小姐听在耳里。
“软饭?这年头,吃软饭也是一种本事,你以为软饭这么好吃的?”此时走在观前大街上时,这个组合的回头率已经接近999,至少理了发换了身行头的李云道看上去跟身边的蔡家女人登对了许多,这会儿也鲜有人再产生“鲜花插在老鼠屎”的念头了。
蔡桃夭倒似乎对自己打造出来的新版李云道相当满意,至少在外型上基本上符合了蔡家大小姐的审美观。由于李云道的坚持,发型师很干脆,一种比较时尚的短发,不高调也不土气,cui的衬衣、西服、皮鞋让蔡桃夭大大地出了一回血,但大半年的生活费堆出来的效果的确不同凡响,硬生生地就将一个活脱脱的山间刁民打造成了城市精英形象。
之前蔡桃夭一直觉得李云道一身中山装的形象很怪,倒不是因为中山装,但却是说不出来到底怪在哪里。现在她终于知道,怪就怪在身边这个山间刁民气质,一个从小在山里长大的采玉刁民,居然有一种不亚于小叔蔡修戈的文人气质。
小叔蔡修戈是个什么样的人,虽然蔡家男人很早就离家出走了,但是作为侄女儿的蔡桃夭却是心知肚明的。谁会知道那个如今在长三角黑道上叱咤风云的男人,头上顶着两个博士学位的头衔?
可是,这个据说从来没有上过学的山间刁民如何会有这般的文人风骨,倒真的令一向好奇心不重的蔡桃夭有些跃跃欲试。
穿着一身价值不菲的衣服,李云道浑身上下都不自在,就连被他抱在手上的十力嘉措都感觉到了李云道的异常。
“怎么了?不舒服吗?”蔡家女人难得温柔。
李云道摇了摇头:“这衣服太贵了,穿在身上我有心理障碍。得好几百吧?”
刚刚刷卡刷掉近六位数的蔡家女人很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嗯,是好几百。”
坐在星巴克这种小资情调的地方,旁边好几个女孩子听到李云道的话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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