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喝着花生牛奶的男人连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仍旧看着报纸,喝着牛奶,过了几秒钟,才漫不经心道:“下回换只藏獒?”他看了一眼眼圈泛红的少妇,起身迎上去,拥抱着少妇,拍拍她的后背,在她耳边小声道,“斗犬就跟人其实是一个道理,咬不死对手就要被对手咬死,所以在没有必胜的把握之前,就得夹着尾巴做人。”
少妇眼中闪过一丝怨怒,最终还是偃旗息鼓:“老公,国舅爷家的土佐是真厉害,要不……要不我们这回也换回土佐?”少妇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话题还是回到了斗犬本身。
男人摇了摇头道:“小鬼子配种的狗,不养也罢。上午抽时间把狗埋了,就埋上回埋狗的地方。我去趟隔壁,国舅爷找我有正事。”
“阿坤……”少妇拉住正要离开的男人,“阿坤,难道我们一辈子都要活在国舅爷的阴影下?”
“傻瓜,别说傻话了。国舅爷对我有救命之恩,又有知遇之恩,何来的阴影一说?”被少妇称为阿坤的男人回头轻轻抚了抚女人的脸,“我知道,你想要老公更有出息,最好能号令整个江北黑道,你好当那威风八面的黑道大嫂。现在这样,其实也没什么不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钱这东西,现在对我们家来说,就是个数字游戏。”
“阿坤,你知道的,我不在乎那些。”少妇的神色有些黯然,“当年,我父母都是被他逼着跳楼的,我知道他对你有恩,但是……但是……”少妇原本低着头,此时终于抬起头,“阿坤,我希望有一天,你能坐上他的位置,不管那个时候在你身边的是不是我钟无双,你能走到那一步,不管我在哪里,都会为你高兴的。”
阿坤笑了笑,什么也没有说,打开门口的衣柜,拿出呢子大衣披上:“中午不回来吃饭。”
他走出院子,回头看了一眼自己住的这栋别墅,又一眼隔壁同样价值菲的·别墅,在清晨的淡淡阳光中站立了许久。薄雾中出现了牵着狗的中年人,他笑着迎了上去:“九爷!”
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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