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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之战斗在第三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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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 协商(三)(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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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老板,这家公司的后台是德国国防部与经济部,其实就是一间披着私人公司马甲的官方机构,而克兰的地位也随之水涨船高,成为了德工企业在中国贸易的总代办。

    合步楼方案使用的贸易手段很对当时国府的胃口,缺少外汇储备的中国政府根本无力偿付购买军火的货款,双方合作开展的第一年,中德贸易的逆差就超过了两千两百万马克,如果使用现金贸易,这将是一个令国府难以承受的负担。

    恰好当时德国也正在想尽办法阻止外汇储备的流出,德国的国家改造还未结束,军队的全面武装正在接近完成,希特勒怎么能够容忍这些外国贸易商上来剪羊毛,吸干德国政府努力多年积蓄起来的财富。德国纳粹党此时还不具备掀桌的能力,于是只能在国际贸易规则框架内尝试着使用一些手段。

    希特勒发布发令,德国不再以现金外汇直接与他国进行交易,而是使用一种叫做清算协定的方式完成双方的贸易,说白了就是以物易物交易。比如进口一批货物,进口商用本国货币向清算银行支付货款,而其贸易的对象所在国的清算银行则以当地的货币支付给供货商。最后在约定的时间两国清算银行相互进行对账,如果进出口贸易出现逆差,那么多出来的部分就以货物的形式进行补偿。

    这一点其实对工业发达的德国是有利的,因为他出口的都是价值高昂的工业产品,而对象往往只能以低廉的工业原料以及农产品进行冲抵,德国不但保住了外汇储备,还能额外的获得不少差额作为红利。

    德国把这种方式也运动到一部分欠款的偿付上来,他们用相同价值的清算马克用来偿还贷款,而这种马克只能用来购买德国产品,等于对方的钱财转了一圈又再次回到了德国手中,而那些大投资商最终拿到手里的只有一堆德国生产的工业品,而他们为了补偿贸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只能再次加大对德国企业的投资。

    对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来说,德国这种手段未免有些太无赖,但是对于正处于百废待兴状态下的中国来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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