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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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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七章 逆位审判(1)(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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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法官一敲桌上的法槌,宣布:“现在开庭。馨蕊·白小姐的母亲、监护人黄女士起诉威廉·格林对其女儿实施强奸、猥亵及非法侵犯一案现在开庭审理,先请公诉人做开场陈述。”

    公诉人是一个衣冠楚楚的中年白人,身材健美,五官端正,脸上带着精英阶层特有的矜持与倨傲,拥有似乎能洞悉一切的目光。

    他的样子像个精力旺盛的大学教授,慷慨激昂中透露出理性的光芒,语调抑扬顿挫,吐字清楚,说话简洁却滴水不漏,简直像是教科书里的范本。

    “尊敬的法官和陪人团的各位女士们、先生们,我要讲述的是一个沦落的灵魂所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恶。站在你们眼前这个看似循规蹈矩的十八岁年轻人,在过量饮酒之后,对年仅十三岁的白小姐实施了灭绝人性的强奸。

    3月26日晚上,被告人威廉·格林与原告人馨蕊·白同时受邀,参加了一个私人派对。在派对上,威廉不顾白小姐仍是未成年人的这一事实,强行对她进行灌酒,并在其醉酒之后,将她带到一个房间实施了强奸……”

    听到这里,陪审团中已经有心肠软的女士们发出叹息声。

    公诉人继续道:“当时,白小姐的监护人,即她的母亲黄女士已经多日未联系上自己的女儿,经多方打听,才发现了她被威廉拐带,并得知了当晚开派对的地点。黄女士特意从中国乘飞机赶来洛杉矶,并在威廉对原告实施犯罪的房间里抓到了他。

    我们指控被告人强奸是有充分证据的。

    首先,被告人有充分的强奸动机。白小姐美貌活泼,即便在百年名校a学院,也是受人瞩目的校园明星。她还拥有不凡的家庭出身,父亲是中国炙热可热的新兴富豪,母亲是家喻户晓的大明星,故此,尽管她年龄尚小,却成为学校里众多男生,甚至是一些老钱家族子弟们竞相追逐的对象。威廉也不例外,为白小姐的魅力所倾倒。

    第二,被告有充分的作案时间。被告于3月26日晚上至27日清晨,整夜与原告共处一室。次日,黄女士及其助理站在外面长久敲不开门,原来门从里面被反锁了。助理事后取走了床上的被子和床单,并在上面检测出、毛发之类的物质,经dna鉴定,确证是被告本人留下的。这已成为本案的一个有力证据。

    相关的证人和证据皆指向案件的真相,我们会在质证环节一一呈现给各位。

    本案证据充分,事实清楚,被告的行为对未成年儿童造成了身心上的严重摧残,同时严重违反了本州的相关法律,我代表检方请陪审团判处被告人威廉·格林有罪。”

    听了公诉人的话,威廉睁大了眼睛,顾不得身旁律师的阻拦,拼命摇头,大声喊着:“不是这样的!不,我没有强奸!”

    这时,陪审团内部有人开始交头接耳低声议论起来。

    法官不得不敲了一下法槌,说道:“请被告安静。下面请辩方律师做开场陈述。”

    威廉的辩护律师,那位油腻腻的胖大叔站了起来,他今天穿了一身三件套西服,打了领带,尽管一身衣服质地上略显廉价,无论如何,看上去都还算正式。

    他转动他那颗胖胖的脑袋环顾四周,说道:“尊敬的法官大人,陪审团诸位,首先我必须向你们明确一个定位,我方当事人威廉·格林并没有强奸原告馨蕊·白小姐。

    不可否认,白小姐的母亲黄女士次日清晨发现被告威廉与原告同居一室,那是因为,两人在当晚都喝了大量的酒,无法开车回家,派对的主人郭先生又认定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所以将他们安排到了同一个房间。

    诚然,黄女士精明的助理搜集到了我当事人威廉的遗留在床单上的,然而,不能仅凭这一点就认定威廉强奸了白小姐。原因很简单,众所周知,对于一个十八岁的青年,梦遗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很遗憾,公诉人关于强奸的指控完全基于一种推测和假设,没有完整且符合逻辑的证据链作为支持。

    另外,公诉人所谓的强奸动机,也非常不合乎逻辑,喜欢,甚至追求的必然结果难道都是强奸吗?如果是这样,我们的联邦监狱恐怕就要人满为患了。

    最为荒谬之处是,既然公诉方指控威廉·格林先生强奸了白小姐,那么为什么白小姐和黄女士拖了一个多月才报案?这一点显然有违常理。

    尊敬的法官,公诉方的种种指控缺乏更有力的证据证明,请求法官大人和陪审团为我方当事人洗清冤屈,还威廉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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