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有关侵害巫师权益的若干司法解释(第1/3页)
在巫师界,有许多涉及隐私与安全的警戒线是不能随意碰触的。
比如灵魂、比如血液、比如真名。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影子也勉强擦边这条警戒线。
所以,当宥罪猎队的诸位成员听说自家队长的影子被掳走,看到郑清光秃秃的脚下之后,不得不放弃了继续逼问有关苏施君八卦消息的打算,不约而同开始声讨起那个不讲究的实验室。
“他们竟然敢在学校里剥夺你的影子”胖子看上去异常震惊或者也可以说是变得严肃起来:“虽然我不太清楚,但这绝对是违反校园管理条例的……或许还违反了巫师法典也许我应该飞只纸鹤去问问我哥哥,他跟教授们很熟,还认识在丹哈格工作的学长,他会帮上忙的。”
“巫师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侵害巫师权益的行为,都属于诈骗……根据1911年4月8日丹哈格最高巫师法院关于侵害巫师权益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包括灵魂、血脉、真名等为二级以上诅咒类魔法、控制类魔法施展充分条件的特质,都属于巫师权益范畴。”
“从这个司法解释出发,我认为,影子应该也属于这个范畴之内。”萧笑合住笔记本,表情严肃的看向公费生:“这不是一个小问题……不能因为她是巫师界第一美女,你就放任她侵害你的合法权益。”
“我倒想让苏大美女侵害我一下呢。”挂在树枝上的迪伦咕哝了一声。
郑清呆呆的看着萧笑,尤其是他手中的笔记本他敢打赌,那个笔记本上绝对挤不下这么偏僻、细致的法律条文。
“也就是说,你把整部巫师法典都背下来了”辛胖子震惊的看向博士,连耳朵后面夹着的那根备用羽毛笔掉到地上都没有注意到。
“我原本就应该想到的”胖子嚷嚷着,用力挥舞着自己的拳头,似乎如此才能发泄自己内心的震惊:“一个能把巫师大百科全书背下来的人,背一部巫师法典又算的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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