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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金钗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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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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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胜心底腾起一阵寒意,那杀气如有实质,令他下意识缩了缩脖子,终是畏惧了,连忙道:"好汉!都是误会!迟有财带这小娘子来,我一指头都没碰着她啊!就把人放屋里了,真的,全是误会,都是迟有财害我,他欠了咱们赌庄三十两银子的债,又说他有个同村,曾经把自己媳妇卖给了他,他手里有卖身契,想拿这个小媳妇来抵债,我便应了。"

    他心中苦不堪言,拼命解释道:"虽说咱们这是赌庄,但若早知道是良家女子,我是万万不敢答应的,好汉,我是真没有碰她!"

    他说到这里,忽然又记起一事,忙补充道:"那迟有财还把卖身契也给我了,我若是有半句假话,教我被雷劈死!"

    张胜一边说,一边立即从袖子里摸出那张叠好的纸来,想递给迟长青,但见那剑锋寒芒凛冽,又生了惧意,示意旁边的下属转交,迟长青背上背着洛婵,一手持剑,这会儿眼珠微动,瞟了那张纸一眼,并没有来接的意思,那下属额上便渗出几分汗意。

    正在这时,陈思远朗声笑道:"他腾不出手来,三丁,你去给他念一念。"

    陈三丁是他的小厮,听了这话,立即上前几步,接过那张纸,旁边有人打起灯笼来,让他仔细看清楚,大声念道:"立卖字,宁阳省川南府迟家庄迟二柱有一妻,名兰香,葫芦村人,年二十一岁,生于十一月廿八日,因欠迟有财银子一十一两二百五十钱,无力偿还,今请中说合,情愿将兰香卖与迟有财名下,身价以抵欠债,两相算清,从此山水不测,各安天命,恐后无凭,永无返回,立卖字存照,立卖字人:迟二柱,买主:迟有财。"

    他念完了,陈思远便笑:"这东西也叫卖身契?没有中保人么?"

    陈三丁确认一遍,道:"回公子的话,确实没有中保人。"

    没有中保人的卖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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