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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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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七章 满城风雨(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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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极宫外,一个个头破血流,直呼苍天不开眼,惨状令人侧目怜悯,禁卫拿他们无可奈何,可长安城的百姓们却纷纷站在远处指指点点,人聚多了,各种说法也就纷纷登场亮相,真实的,虚假的,夸张的,荒谬的,一桩简单的人命官司,经过百姓人口相传后,已然变成了大唐贞观年的滔天巨案,传得最广的一种说法,便是泾阳县侯年少跋扈,倚仗皇帝的宠信和立过的大功,渐行欺凌之事,更过分的是李县侯的丈人,尤其张狂跋扈,不仅强占别人的店铺,争吵后甚至索性谋害别人性命,其行其言,可谓恶劣,砍一百次脑袋都不冤枉的那种。

    满天飞舞的谣言就这样毫无征兆地降临在李素和许家的头上。

    连李素都没料到,这桩凶杀案居然会闹得这么大,当自己已变成百姓口中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时,李素的反应实在有些猝不及防。

    最初的惊愕愤怒之后,李素很快恢复了冷静,同时他也愈发肯定了此案背后有人在兴风作浪,否则一桩凶杀案不可能在数日里被煽动得满城皆知,满城喊打喊杀。

    紧接着,李素迅速做出了反应。

    李家闭门谢客,李县侯不但在家反省己过,而且还上表一封,奏疏中恳请皇帝陛下秉公而断,不偏不倚,所谓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李家绝不插手,并自闭门户谢绝访客以避嫌,只要证据确凿,恳请陛下依法严惩。

    话说得漂亮,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李县侯的奏疏里留了伏笔。

    所谓“秉公而断”,所谓“不偏不倚”,所谓“证据确凿”等等,反正前提条件有很多,言中的未尽之意也很清楚,直白的说,不管你们谁来审,一定要拿得出证据,一定要公平公正,一定要让李家心服口服。

    这封奏疏在朝堂上掀起了一番不小的风浪,许多令官和御史不满李素的态度,纷纷出班厉言参劾李素跋扈张狂,同时,又有程咬金,牛进达等武将出班,力保李家与此案无关,恳请李世民勿使牵累无辜忠臣云云,朝堂因这一桩寻常的凶杀案而迅速分化为两派,连续数日争吵不休。至于长孙无忌,魏徵等这些老狐狸,则站在朝班内闭目养神,不言不动,

    奇妙的是李世民的态度。

    看过李素的奏疏后,李世民把奏疏朝矮桌上一扔,面对满殿大臣无休止的争论甚至互相谩骂,李世民也是一脸云淡风轻,漫不经心的模样令人猜疑不已,都不知道李世民这个态度到底是没把这桩案子放在心上,或是没把朝臣的争吵放在心上,这一刻,仍旧是圣心难测。

    接连三日的争吵,吵来吵去仍没个结果,这种嘴仗是最没有效用且徒劳的,谁都说服不了谁,也没有直接的证据和口供将它定为铁案。

    当金殿上的争吵声渐渐平息,恢复了安静后,李世民这才悠悠地开了口。

    凡事不辩不明,不查不明,诏令刑部彻查此案,一应人证物证,当须会同大理寺同审。

    刑部与大理寺两司会审的例子,在大唐初期实可谓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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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村。

    说是“闭门谢客”,李素却仍在到处乱跑,不同的是再没有出过村,只在村里遛达。

    长安城和太极宫因他而闹得不可开交,李素却一脸无谓的上青山猎兔,下泾河捉鳖,日子过得非常充实且没心没肺。

    “再闹下去就不妙了……”王直蹲在李素身边愁眉苦脸地叹气:“这几****是没见着长安城里闹腾得多不像话,百姓们疯了似的,街头巷尾走到哪里都听到有人骂你,说你败了名声,败了人品,当初作《阿房宫赋》被陛下迁怒而下狱,百姓无不感恩戴德,好好积攒的名声却被你丈人家败光了……如今长安城民愤愈烈,再这样下去,怕是连刑部和大理寺都不得不顺应民意,草草把案子定为铁案了……”

    李素手里握着一根钓竿,眼睛盯着飘在河面上的一支浮标,嘴里淡淡道:“陛下亲旨彻查,知道‘彻查’这俩字的意思吗?意思是既要有说得过去的前因,也要有理所当然的后果,有前因,有后果,有口供,有人证物证,这些全部加起来,才能算得上‘铁案’,才能让我心服口服,甘愿领罪,否则,我一概不承认……哎哎!快,有鱼上钩了!”

    王直急忙起身,帮他把鱼从钩子上摘下来,又朝河面扔了一把烈酒和过的麦米,打了个鱼窝儿,然后再给鱼钩挂上小半截蚯蚓。

    李素甩竿,河面恢复了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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