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老鹰眼皮一挑:“这他妈脸上堆了多少粉啊?还是那个女警好……”
“哈哈哈……”众多混混跟着大笑起来。
野狼坐在正中,那张惨白的狼脸上,看不出喜怒。
红豆歌厅是他在县城最大的一家客厅了,其他歌厅都是小的,一天也就卖个六七百块,红豆歌厅差不多每天进账两千左右。
毕竟安大县是个小地方,这样的收入算是不错了,但手下兄弟不少,都是要给钱的,吃吃喝喝除外,一个月也要给一些生活费的,比正常歌厅服务员的工资还要高一些。
这样一算,压力倍增。
跟胡彪混的时候,胡彪是搞房地产开发的,养手下那算是小钱了,自己出来挑大梁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野狼在思考,什么时候进军红城,甚至是省城,要是在那里弄一个ktv可算日进斗金了,养几十小弟根本就是毛毛雨了。
“今天进账多少?”老鹰问了一句,手下兄弟把单子递过来。
老鹰扫了眼,扔到一边。
“野狼,不是我说你,就这俩钱啊,真不如正点粉……”
“不行。”野狼微微摇头。
“靠,胆子吧,太小了。”老鹰站起身,带着俩兄弟往自己歌厅走了。
他的歌厅离野狼一条街,起名:霸王歌厅。
算是霸气外泄了,野狼相对于比较低调多了。
老鹰走进歌厅,见生意冷清,骂了一句,随后片腿坐到吧台上,拨出一个电话后不久。
随手喊来一个小弟道:“你……去前面的中山大街接货,懂么?”
那小弟眼睛转了转:“鹰哥,接、接啥货啊?”凡是小混混,大多是头脑精明的,有一种说法是做坏事的人,是智商有富余的人,太笨的人做坏事也是蠢贼了。
“妈的……”老鹰扬手就是一个大嘴巴子。
把这小弟抽的退后几步,半边脸都肿了起来,但也不敢吭声,捂着腮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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