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嘘……”陈小四咂咂嘴,想了想也对的,自己只是一个小民而已,又不是官二代富二代红二代。
国家不会因为自己一个小民的憋屈就跟一个国家对抗的,弄不好真像这米切夫说的,只是交往的一个人情。
“放了我,让我欠你一个人情。”米切夫淡淡说。
“嗯……”陈小四想了想,不杀他,最好还是放了他,交给其他人,还不如自己放心。
“好吧。”陈小四手掌离开米切夫喉咙,他看了看远处的手枪。
陈小四过去捡了起来,卸掉了里面的弹夹,陈小四在大学也涉猎一些武器,男的很少有不迷恋这种东西的。
只是拆卸有些憋手蹩脚了。
拆卸之后,把空枪递给米切夫。
后者微微笑了笑,接过手枪放在原来的位置。
“你带这东西是怎么混进来的?”陈小四问完这个问题,觉得自己有些好笑,能做杀手这一行的,肯定会有一些自己的办法的了。
“陈先生,你如果不是一个生意人,当一个杀手也不错,你很年轻,年轻就是潜力……”
“呵呵,我还真下不了手杀人。”陈小四无奈揉揉额头。
米切夫忽然正色说。
“没什么下不了手的,其实杀人跟杀鸡,跟踩死一只蚂蚁没什么区别,在于习惯,比如一个人第一次杀鸡的时候,或者第一次杀一只鸟,都肯定是不忍的,但习惯了,就没那层隔阂了。不就是杀个个把人么?”
米切夫把杀人说的极为轻松,陈小四本来资质就不同寻常人,米切夫这种逻辑在寻常人是难以理解的,甚至会被当成是杀人狂魔或者大变态。
但在陈小四的印象里,这就话说的不错,人就是习惯。
战争年代,灌输消灭敌人的思想,哪怕是妇女和儿童,都会以杀死敌人为荣耀。
当然,和平年代自然要消除这种荣耀思想了,不然那还了得,可见这玩意儿还真是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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