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地方,只要你给的价钱够多,就没有什么是不能买的。
就算你想买下这个格斗场,也是可以的,何况是一个狼孩子。
朝歌以十万两的银子,把这狼孩给买回来了。
她亲自过去领这狼孩时,他又被关押在了那个铁笼子里,见有人进来,他戒备的看着在场的人。
一旁的管事的为她介绍说:“七小姐,他虽是狼孩,不懂人语,但万物都是通人性的,只要好好调教,一准能为七小姐所用。”
沈朝歌问:“我说话,他听得懂吗?”
“七小姐放心,把他捉回来时,已调教过一些时候了,人语他还是能听懂一些的。”
朝歌颔,走到铁笼子前,朝他招了招手,说:“我叫沈朝歌,我把你买了,以后你跟着我,包你吃香的喝辣的,你再不用去笼子里与旁的野兽拼命,你可以跟我回家,住在我的府上,我会给你漂亮的衣裳穿,如何?”
好,当然好。
他果然是听得懂的,立刻点了头。
有奶就是娘。
朝歌也就吩咐下去:“把他带走吧。”
为防止他会忽然跑,或忽然伤人,毕竟他有狼性。
锦言这边只能让用铁链拴着他,带走了。
收获了一只狼孩,沈朝歌也就不再看旁的了。
出去的时候,见狼孩赤着胳膊腿,脚上也没有鞋子,甚是可怜。
既然是自己的人了,她想了想,走过来和狼孩说:“我给你买身漂亮的衣裳还有鞋子穿一穿,就像我们一样,如何?”
狼孩止不住的点头,眼神渐亮。
朝歌就把他带到一成品店,给他买了衣裳鞋子穿上,看起来更体面一些。
就算是奴隶,也是人。
走出去的时候,朝歌说:“我瞧他也不伤人,这链子还是去了吧。”
她倒也不想拴狗一样栓着他。
她家仆人,没有这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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