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万历十五年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六章 戚继光—孤独的将领 中(第1/6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戚继光着手组织他的新军,兵源不是来自军户和卫所,而是另行在浙江省内地招募的志愿兵。由于政府已深切理解事态的严重性,所以不得不批准他的组织新军的计划,并且加征新税作为招募和训练的费用。对于这种支持,戚继光在对士兵所作的训话中就告诫他们应该知所感激。他说:“你们当兵之日,虽刮风下雨,袖手高坐,也少不得你一日三分。这银分毫都是官府征派你地方百姓办纳来的。你在家那个不是耕种的百姓?你思量在家种田时办纳的苦楚艰难,即当思想今日食银容易。又不用你耕种担作,养了一年,不过望你一二阵杀胜。你不肯杀贼保障他,养你何用?就是军法漏网,夭也假手于人杀你!”

    道德义务的劝说加上群众固有的宗教信仰,使戚继光得以在所招募的新兵中建立铁一般的纪律。上文所说的“连坐法”虽然不可能经常被不折不扣地执行,但其杀一儆百的恐吓力量已足以使部队在强敌之前不易击溃。他所制定的赏罚原则并不完全决定于战斗的胜负。即使大败,有功者仍然要给予奖赏;相反,即使大胜,作战不力和临阵脱逃者仍然要受到处罚。

    在他的一本奏折里提到1562年的一次战役:他命令部队夺取一座倭寇占领的石桥,第一次进攻失败,一哨军官36人全部阵亡。第二哨继之而上,又损失了一半的人员。这时剩下的官兵企图后退。在现场督战的戚继光手刃哨长,才使攻势得以继续不衰,最终击破敌阵,大获全胜。而这次胜利,也就成了他一生中最值得纪念的事件之一。

    这种严格的纪律固然是取得胜利的必要保证,但是它的残酷性也实在使人不寒而栗。士兵离队小便就会受到割去耳朵的处罚,而且据传说,戚继光的第二个儿子由于违犯军法而被他毫不犹豫地处死。这样的严刑峻法也许已经离开了通常的人情,但是,戚继光的这一治军方针终于造成了一支坚强的部队,后来他调任蓟辽总兵,有一次在大雨中向全军训话,惟独他从南方带来的3ooo名军士能几个小时屹立不动,如同没有下雨一样。

    然则严峻的纪律,仅是治军方针的一面;另一方面则必需鼓舞士气。士兵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这里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支经常被敌人打得落花流水的部队谈不上自尊和自信,必胜的信念有赖于能力和技术,而能力和技术又来自平时的刻苦训练。

    戚继光的训练方法得自专家的口授。这些宝贵的经验过去由于不为人所重视而没有见诸文字。到俞大猷才作了扼要的阐述,而戚继光则把所有的细节写成了一部操典式的书本。

    操练技术的主要着眼之点,可以说是用“辩证法”的原理来分解动作。每一个动作都有相对的两个方面:身体有防盖和没有防盖的两个部分:一种姿式有动有静、正面和侧面的两种因素;有攻击则同时有防御。总而言之,既有阴便有阳,有阳亦必有阴。例如操练近身武器,也和拳术或舞蹈的原则相似,任何一个姿式都可以作三段式分解,也就是开始一稍为休憩而转变一继续进行又迄于静止,用戚继光的术语来说,就是“起一当一止”。这些姿式又按其不同的形态而有各种离奇的名目,例如骑龙式、仙人指路式、铁牛耕田式、太公钓鱼式等等。运用这些动作,要求“左右来俱有拍拉”,“后发先至”。至于在实战中和敌人决斗,除了熟练地掌握以上各种基本姿式和原则以外,最重要的乃是佯攻,亦即声东击西,出其不意。

    在戚继光以前,在军队中受到重视的是个人的武艺,能把武器挥舞如飞的士兵是大众心目中的英雄好汉。各地的拳师、打手、盐枭以至和尚和苗人都被招聘入伍。等到他们被有组织的倭寇屡屡击溃以后,当局者才觉悟到一次战斗的成败并非完全决定于个人武艺。戚继光在训练这支新军的时候,除了要求士兵娴熟技术以外,就充分注意到了小部队中各种武器的协同配合,每一个步兵班同时配置长兵器和短兵器。在接战的时候,全长12尺有余的长枪是有效的攻击武器,它的局限性则是必须和敌人保持相当的距离。如果不能刺中敌人而让他进入枪杆的距离之内,则这一武器立即等于废物。所以,戚继光对一个步兵班作了如下的配置:队长1名、火伕1名,战士1o名。这1o名战士有4名手操长枪作为攻击的主力。其前面又有4名士兵:右方的士兵持大型的长方五角形藤牌,左方的士兵持小型的圆形藤牌,都以藤条制成。之后则有两名士兵手执“狼筅”,即连枝带叶的大毛竹,长一丈三尺左右。长枪手之后,则有两名士兵携带“镋钯”。“镋钯”为山字形,铁制,长七八尺,顶端的凹下处放置火箭,即系有爆仗的箭,点燃后可以直冲敌阵。


-->>(第1/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