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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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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第13/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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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真实的意义,再强调说优胜劣败,“力量即是正义”(might is right),但是这种社会天演论(sism),乃前世纪遗物,也不是我读书的经验。

    《万历十五年》指出道德非万能,不能代替技术,尤不可代替法律,但是从没有说道德可以全部不要,只是道德的观点应当远大。凡能先用法律及技术解决的问题,不要先就扯上了一个道德问题。因为道德是一切意义的根源,不能分割,也不便妥协。如果道德上的争执持久不能解决,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远,则迟早必导致于战争。今日全世界处于原子武器的威胁下,我们讲学不得不特别谨慎。

    在这种情形下看来,一国两制不仅是上天给中国人的一种难题,也是给中国的一种测验。道德虽高于法律及技术,但是要提出作争论的根据时,则要在法律及技术之后提出。不能经常提出,也不能在细微末节内提出。我写《万历十五年》的时候,和富路特先生作序的时候,还没有听到一国两制的说法,所以富先生还只说“极需要采取东西两方的经验”。而今日中国立即准备在十多年后收回香港,势必为大6文化及海洋文化中的居间人。我在书中自序里说及“给中国留了一个翻天覆地彻底创造历史的机缘”,至此已经更现实化,其期待也更迫切。

    我离开中国已经36年,于1974年入美国籍,在个人讲,能在有生之日看到中国能在国际场合中发扬传统的“继绝世,举废国,柔远人,来百工”的精神。并且我自己能够在文字之间,稍尽绵力,增进各方的了解,也是以前没有料到的好事。写《万历十五年》的目的,当然不是以让中国“丢丑”为目的,反对狭义的道德观念也是对中外一体而言。因为我自己生活的经验觉得中外两方不是没有正义感,但是正义感放在局部的场合下使用,可能与初心相违。人世间很多残酷的事都用道德的名义去施行,也是中外古今一律。这篇文章以发扬积极性的精神为主,也用不着再—一举例驳正。

    我这几十年在海外得到的一个重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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