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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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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第8/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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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以“资本主义”形态在欧洲作先锋者,实为意大利的自由城市,其中骁首则为威尼斯,这城市在大6所占有的农业地区经济力量有限,而市内碱水也不便制造,在教皇及神圣罗马帝国(其本身不在意大利而在德奥)争权,两不相让之间,取得独立地位。其最大的方便则是地方小,内部组织简单。13世纪之后,其全部国家有如一个大城市,也如一个大公司,所有民法即全部为商法,所以也不顾天主教的教义,建设海军,竭力经商,为欧洲最先进的国家。

    继威尼斯而兴起,则为荷兰,荷兰正式国名为“尼德兰王国”(koninkrijk der neder1anden)。历史上也称The duether1ands。荷兰(ho11and)不过为联邦内七个省之一省。但是这个国家厂世纪初独立时,荷兰人口占全国2/3。又供应联邦经费3/4。尼德兰因抵抗西班牙政府及参加宗教革命才联合全体荷民成为独立国家。过去无统一国家及社会的经验,经济发展尤参差不齐。显然荷兰虽工商业先进,尼德兰境内也有很多省份保持中世纪形态,为落后的农村机构。不能以同一的法律在全境施行,于是乃行联邦制,大事由联邦决定,其他各省自理。开现代国家双层政治的先河。初时荷兰还坚持它有独立外交的主权。联邦的海军也是由5个海军单位拼成。虽然全国皈依新教的卡尔文派ists),初独立时很多教徒对这派教义所谓“定命论”(predestination)者作特殊的解释,以便支持他们各别的政治活动。但尼德兰国终因对外经济的激烈竞争及本身高度经济的发展下,使其内部矛盾逐渐解除而成为世界富强国家之一。

    在荷兰之后商业资本高速发展的则为英国。英吉利及苏格兰称“联合王国”,大于荷兰5倍至6倍之间。我们今日看来面积小,在18世纪之前的欧洲则为大国,也有坚强的农业基础。这国家商业组织没有展开之前,常为各先进国家掣肘。如银行业,即为意大利人垄断,以后保险业也为荷兰人操纵。意大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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