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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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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天子脚下买酒喝(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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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道者,有些事情丫头自己能够照顾,宁奕的所作所为毫无意义。

    那些阵法看不懂。

    书籍也不太明白。

    宁奕闷在府邸里接近一个月,浑身都快要生锈了。

    他将细雪困了一圈,包上一层黑布,栓在腰间,推开了府门,准备出去走一走。

    早就没人在门前闹事,教宗的这处府邸很是安静。

    吱呀作响,门开之后,两边站若门神的两位麻袍道者,十分讶异看着这位面色都变白了的蜀山小师叔,心想这厮竟然还有出来的一天?

    这一个月来,饭是他们送,书是他们搬,教宗大人的院子大归大,好看归好看,但被宁奕和裴烦住成了这个样子......两位负责看门的麻袍道者,一度怀疑自己在守着监狱。

    宁奕对着两位温和一笑,离开府邸。

    他大大伸了个懒腰,骨骼咔嚓咔嚓作响,就这么走在路上,觉得浑身舒泰。

    这是他第一次脚踏实地的走在天都的街道上,大隋天下极尽天时地利人和的一座城池,街道的地面是由古老的青石拼凑而成,两旁的酒楼和屋舍,带着历久弥新的芬芳,人流攒动,并没有人认出宁奕来。

    少年取出了一小贯铜钱,买了一壶酒,一边喝酒,一遍走在天都的大街上。

    寿典刚过,屋檐下挂着一盏一盏的大红灯笼,随风飘曳。

    宁奕喝着酒,觉得身子暖了起来,也轻了起来,天都人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这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气象。

    西岭的清白城显得混乱而嘈杂,令人心神不宁。

    蜀山地界的安乐城又有些冷清,远远比不上这里繁华。

    宁奕看到头顶有迷路的烈麝,从皇城的一角飞了过来,低空掠行,身子砸破了两三盏灯笼,摇摇欲坠,停在城墙上,目光还依依不舍望着某个方向,然后升空,火红的影子越来越小,直至消失在雪气当中。

    他笑了笑,心想天都繁华到了这种地步,竟然烈麝都不愿意离开?

    就这么逛了一个下午,领略了皇城的繁华。

    天色渐晚,宁奕随手丢掉喝空的酒壶,对着双手哈了口气,低头弯腰,掀开厚厚棉布,钻进一个热气迎面的馆子当中。

    天都里多的就是这种苍蝇馆子,老板的手艺大多不赖,这种馆子比起酒楼,价格便宜,味道不错,物美价廉,唯一美中不足,就是排场不够,人流嘈杂。

    能在天都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开小馆子,大多是祖上就住在皇城的小户,房子卖了到大隋境内任何一处城池,都能绰绰有余的当个土地主,闲着掌勺做饭,或者当一个甩手掌柜,开家馆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天都的地价越来越贵,傻子才会卖了门面。

    宁奕点了一碟油炸花生米,还有一碗天都特供的烧酒,老板端酒上来的时候特地介绍了一下来历,天都的烧酒,取糯米或粳米或大麦蒸熟,麯酿瓮中七日,以甑蒸取。

    其清如水,味极浓烈。

    宁奕轻轻啜了一口,他的酒量不错,西岭大雪天,经常喝酒暖身子,但听说天都的这种烧酒味道很烈,所以喝得小心翼翼。

    这一口烧酒入了肚子,小腹火辣辣的烧了起来,宁奕挑了挑眉的功夫,这股火热很快蔓延到了全身,倒是不觉得如何醉人,浑身轻飘飘,通体舒畅。

    “好酒。”

    宁奕看着这碗烧酒,轻轻赞叹一声。

    又点了一个牛肉锅子,老板端上来一口吊锅,牛角质地的锅把手摆好,煨炖软烂的牛肉,大块大块,随着火红的汤汁翻滚,小二送上来一盘红薯粉丝,一盘切得整齐,表面还带着水珠的白菜。

    天都的牛肉锅子,叫做“地锅”,铁锅的内面,贴着一张一张熨好的糙面大饼,宁奕拿筷子头轻轻戳翻面饼,蘸着牛肉红汤滚了一圈,硬饼变软,捞了出来,蘸着几大块牛肉,还有烫软但仍然不失韧性的粉丝,以及两片白菜叶,裹了起来。

    一口咬下去,汁水四溢。

    天寒地冻,何以解忧?

    酒和锅子,还有牛肉。

    宁奕埋头吃了下去,他身边的烧酒瓷碗,高高垒堆了起来,牛肉愈入味,他脑海当中的微微醉意逐渐累加。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宁奕。”

    宁奕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他脑海当中昏昏沉沉的念头刹那消散,顿时警惕眯起双眼,目光投向了小酒馆外的那道声音。

    小酒馆外,有人掀开幕帘,并不松手,任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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