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而生命能够成长。终有一日渺小的种子将以黄金般的身躯挺立在大地上,并孕育出新的生命。
到那时,这片死寂的旷野也将化为金色的海洋。
农场的围栏上坐着三个男人,入神地望着这平凡而恢弘的一幕。
三人从左到右依次是巴德、温特斯和小狮子。
“你们知道世界上最容易种的庄稼是什么吗?”巴德忽地开口问。
“黑麦?”小狮子好奇的问。
“不,是人。”巴德轻轻叹息:“[你们要生养众多,在地上昌盛繁茂]。人这种庄稼,撒到地里不去管,它也会顽强地生长下去。”
温特斯和小狮子咀嚼着这句话,陷入沉思。
“新垦地军团耽误了我们太久时间。”巴德感慨地说:“根本来不及好好整治田地。眼下要尽可能快耕、广种,也就顾不得精细了。”
“这还不精细吗?有前锋、有中军、有后卫,如同是在行军打仗。”温特斯郑重给出评价:“比杀猪还有意思。”
“正常种地不会这样种,都是一次只干一样活。先翻地,细致一点要翻三次。再耙地、播种、镇压。最后浇蒙头水。”巴德耐心解释:“现在赶时间,人力又充裕,才能这样干。”
温特斯回到狼镇,巴德便带他来农场看看成果。
温特斯附近有几名农夫,正在掘土挖沟。
目光所及之处,还能看到另外三套犁车。都在很远的地方,小得像地上爬的蚂蚁,但它们也在缓慢而坚定地前进着。
[第一丰收农场],序号“第一”由巴德编制,名字“丰收”则是流民们自己所起,承载着他们最深切的期盼。
“那是在干什么?”温特斯看向近处的掘土者
“挖排水渠,防止农田涝水。”
挖排水渠的农夫手里多是木具,铁器只有一把镐、一把锹,有人甚至拿着牛胛骨——当锨用。
温特斯叹了口气:“要是能有更多的铁家伙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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