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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女哪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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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五 理学护法(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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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凡事为皆有欲,认为这才是虞子的真意。”

      李轩已经大致听明白了,堂中的五位大儒分为两派,

      其中的方明与孔修为一派,认为王静与龙睿的判词,会败坏社会风气,又认为君子该是耻于言利的。

      而两位国子监司业,则在针对二人的论点辩驳。

      此时堂上的童司业,恰好说道:“昔日伊川先生有一侄女新寡,其父助其再嫁,还是伊川先生亲自为他堂兄写得行状,并曾大肆宣扬此事,称赞他堂兄的做法。

      虞子也赞曰‘取甥女以归嫁之’,又说‘女子要从一而终不必拘泥’,‘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可见‘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一句,实为断章取义之言。”

      “狡辩!”那名叫方明的大儒冷笑:“这可是虞子记录在《近思录》,《程氏遗书》中的言辞。你二人好大的胆子,竟敢歪曲虞子与伊川先生的经义?”

      另一位林姓司业则微微蹙眉:“你需联系前后文。伊川先生说的实为我等士大夫的气节操守,与女子何干?”

      “尔等依旧是胡搅蛮缠,”

      另一位大儒孔修面目森冷的说着:“虞子昔日为说服陈师中,勿要将其妹再嫁,在信中亲笔写道‘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

      童性司业当即冷笑着回应:“此为虞子的私欲,非为天理。陈师中之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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