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材瘦削的吉他手笑道:“送给他们不好么?他们又不会埋没这歌。再说,斯璋的嗓子其实也不是特别适合这歌。”
那个主唱不耐烦地说:“就你废话多,会写歌了不起啊?”
“不好意思,会写歌就是了不起。”帅帅的吉他手说。
“……”主唱窒了片刻,叫道,“你要真有才,多写几适合我嗓子唱的歌啊。”
“写就写啊,我写出来你可要唱好啊。”
“那肯定的。不过怎么才算唱好?”
“至少当个歌王吧。歌王都当不了,那就真的埋没我写的歌了。”
“我去,你真特么臭屁。你给我写2o好歌,我要是唱不成歌王,我不姓彭了,以后随你姓杜,可以了吧!”
“一言为定啊。”那俊美的年轻人笑了笑,又开始拨弄吉他弦。
姜佑曦当时心想,我去,这些城里人太会吹牛逼了吧,动不动就歌王的,真以为歌王是大白菜啊。
别说歌王了,你先写2o歌试试?
经过在乐器行这几个月的恶补常识,姜佑曦已经知道写一好歌有多难了。
真以为谁都能写出《无地自容》这种经典啊。
不过刚刚那歌确实挺好听的。
“喂,小子,你站这多久了?”
姜佑曦正在出神,冷不丁那个满头红、有一股酷劲的胖子鼓手看着他,喝了一句。
姜佑曦吓了一跳,从小挨打养成了让他遇到事情时,第一反应就是认错的习惯。
“抱歉,各位大哥,我不是故意要偷听的,是你们唱得太好听了。”
“挺会说话的嘛这小子。”胖子鼓手说。
主唱也看了看他:“小子,你是来要签名的?别学那些追星族,咱们玩摇滚的没那么逊。交个朋友可以,签名就算了。”
“我不是来要签名的,”姜佑曦见他们还算好说话,便大着胆子解释,“是有把吉他放在我们店里维护,现在维护好了,要我给
-->>(第4/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