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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大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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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残民一条鞭?(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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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税全部改成货币收取。

    从历史的进程看,这当然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并未给农民带来方便和实惠,也没给国家增加收入。

    举个例子:每到税收期限,农民为了交赋税,得把手里的粮食变成银钱吧!

    而市场上的粮价基本上会应声而落,也就是银贵谷贱,总要农民多卖出很多粮食才能凑够。三个月后,粮价差不多又恢复到了正常水平。

    这可不是粮食价格的正常波动,而是粮商官僚在联手捣鬼,合力压低价格。

    但国家收到了如数的银钱,应该不吃亏吧?

    实际上呢,假如政府拿着农民卖了一百石粮食才凑足的赋税,用于支出花销时,粮价多半已经回到正常水平,在市场上就只能买到六十石粮食。

    就是这样,粮价的时间差异会造成农民负担加重,而政府收入也没有增加,甚至是减少的结果。真正从中获利的,只是商人和涉足其中的官僚。

    当然,也不全是不好。粮食运输损耗大,远不如银子解送国库更方便。

    可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把一条鞭法骂为“残民一条鞭”,也就可以理解了。

    而一条鞭法所带来的另一个影响久远的问题,就是火耗问题。因为要纳银交赋税,也就免不了碎银熔铸,难免有损耗。

    于是,火耗就又成为地方聚敛的一个巧妙手段,也转嫁到百姓身上,成为了沉重的负担。

    不可否认,张居正的改革是卓有成效的,一条鞭法也有其先进性。

    但朱由校的改革却不会照搬照用,而要存精去芜,更加先进。当然,这只是迈出的一小步,具有很在的实验性和考察性。

    先,皇庄清退的政策中含有“摊丁入亩”的意味,就是把丁银算进总赋税里,从而把丁银收入纳进了中央财政;

    其次,五年交赋税,田地归农户,又有“公地放领”的影子,增加自耕农数量。

    当然,其中还有以当地五年收成的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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