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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大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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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章 豁贱为良(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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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当熊廷弼看到建虏大踏步后退,并尽迁其民时,立刻意识到他的设想恐怕落空了。

    他马上松开了对骑兵的约束,曹文诏的飞骑加上数千枪骑疾北上,步兵也加快了行进度,直扑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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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裹脚的起源有数种说法,最早的是隋朝,最晚的是北宋。

    到了明朝,裹脚的一般都是大家闺秀,普通百姓间没有兴起。而且,明朝皇室不裹脚,宫女有裹脚的入宫都要放足。

    据说太祖的马皇后是大脚,宫中便不许裹脚,皇后、妃嫔皆是如此。

    平辽大战已经开始,京城还没接到海城大胜的消息,但皇帝却没闲着,显然已是等不得了。

    大明女子严禁裹脚,已裹脚的全部放足,若有违反,严惩!

    圣旨下得相当突然,没有人明白皇帝怎么又盯上了女人的脚?不管你怎么想,哪怕是皇帝心血来潮,也得执行。

    可皇帝显然不光是注意到了女人的裹脚,还关注了更多的弊政,或者说是封建社会的恶政。

    “民、军、商、匠、儒、医、盐、乐、役等籍别,本无贵贱之分,操业不同而已,且皆为大明子民。朕登基以来,兴利除弊,以实心、行实政,今俱令削除其籍,改为良民……”

    古代的“籍”,指的是役籍,即一个人及其祖先所从事的职业类别。一旦定为某一个籍,就不能随意更改。

    比如匠户,定下来就得世代为业,不能从事其他的行业。

    还有乐籍,是永乐大帝夺权成功后,把拥护建文帝的官员的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官妓。

    而按照皇帝的说法,这些人也算是忠臣的后代,早应该让他们“开豁为良”。

    其实,在明仁宗朱高炽即位后,有感于前朝刑法过重,废除了一些酷刑和贱民制度。

    但朱高炽仅仅在位十个月,还没来得及大规模平反,就驾崩了。所以,大量的贱民没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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