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湄公省首开《国籍法》(第3/4页)
省。
数年来,移民加上流放的,已经越过二十万人,稳稳地压过了因躲避越南南北朝内战而前来此地的越族难民。
同时,这里也成为了大明水师的一个重要基地,以及走南洋海商的中转港口。
尽管如此,湄公省依然处于初建阶段。不仅需要大量的人口填充开,如此处置逐渐增多的越族难民,也是个不能回避的问题。
李国助坐车赶到巡抚衙门,入内拜见了巡抚董应举,才知道皇帝颁布了新旨意,要湄公省遵照执行。
尽管正式会议要到明天才召开,董应举还是把新旨意的内容转达给了李国助,以方便他明天提出建议。
“越族难民虽然臣服于官府统治,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为长远展、社会稳定,《国籍法》可谓正当其时。”
董应举已经晒得很黑,脸上也尽是沧桑之色,对于湄公省的建设展,他可谓是殚精竭虑。
李国助认真听着董应举的解说,不时颌称是,表示对皇帝旨意的赞同。
招揽民众落户垦荒,使越(指安南人)、唐(指华侨)、獠、蛮等流民成为大明子民,享有与内地移民同等的开荒居住、交税纳赋的权利。
这个政策并不新鲜独特,湄公省初建,董应举便是如此进行的。可尽管对于湄公省的建设开很有利,他的心中却也有隐忧。
而用《国籍法》来甄别和限制,使得成为大明子民有了固定的规范和条件,可不是你想当就当,不想当还要赖在这里的。
要么郑重宣誓加入大明国籍,并在以后尽到大明子民的责任和义务,并享受大明子民的待遇;要么拒绝,自觉滚出大明在湄公省的统治之地。
宣誓加入还不算最后的程序,你得在两年内学会汉语,先得到五年的居留权;然后在五年内通过入籍考试,才能真正获得明人的身份。
说汉话、写汉字,等于是抛弃了原来本族的文化传承,大半融入了汉族。
这一代如此,下一代或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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