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载着贝蒂,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到阿灵顿郡的家中。
原因?
莱克想要缓缓,下午一点多回去,要听凯伦的唠叨一下午估计还要加上晚上的时间,所以,反正都要回去,为什么不晚点呢。
正好。
贝蒂想要去打枪,所以,莱克直接载着贝蒂,先跑去了靠近阿灵顿郡的一处打靶场内。
“哇!”
莱克摘下靶纸,看着十环内的九个洞,惊叹了一下,朝着旁边摘下耳罩的贝蒂说道:“不错嘛,枪法有进步。”
鬼知道为什么这一世的贝蒂会这么喜欢研究还有……枪。
也许是因为莱克吧。
莱克在参军的时候,有假期的时候都会跟贝蒂见面的,然后贝蒂就缠着他问军队中的趣事,然后一来二去不知道怎地就把贝蒂带到靶场上了。
久而久之。
贝蒂的枪法……不算好,但也不算差了,最起码以目前的水准来看的话,十米之内弹无虚,百米之内,如果目标是死的,再给贝蒂瞄准的时间也是弹无虚的。
过百米?
三分靠天意吧。
贝蒂朝着莱克眨了眨眼睛:“哥,我们比一比。”
莱克微微一愣:“什么?”
贝蒂说道:“比一下。”
莱克抬头望了望天,这天还没黑呢,怎么就开始做梦起来了呢。
不过。
莱克想了想,闲着也是闲着,随即朝着贝蒂说道:“好啊。”
五分钟后。
“砰!”
“砰!”
“砰!”
莱克在靶纸固定到位的那一刻,看着旁边刚准备装弹的贝蒂,手中直接开枪,两秒钟内打完十子弹。
纽约警署的警察光辉战绩是三秒钟内打完一个弹夹。
莱克还比最快的记录快一秒。
旁边的贝蒂长大了嘴巴,一会看了看注视着她的莱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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