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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医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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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毁尸灭迹】(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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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高度,所以仅仅依靠阿基里斯腱造成流血成干尸是根本不可能的。”

    “所以凶手应该砍断了受害人的两个脚跟的脚筋,至于之前法医检查到的干尸被砍断了十指和脚趾,但这并不是为了防止指纹泄i露,而是也是为了迅造成人体大量的持续性失血。”

    “因为案现场并没有血迹,所以死者是在其他地方死亡的,当死者体内的水分大量减轻之后,你可以想象,原本126斤的重量,却变得如同空荡荡的书包那么轻盈。”

    “而这时,凶手将轻盈的尸体运往案现场,将电击重复了一遍,最后才焚烧。”

    “那为什么焚烧之后,干尸却依旧是干尸,而不是所谓的灰烬和骨灰呢?”

    “因为尸体用正常的火,是烧不灭的。”

    “比如用打火机燃烧起来的火,最高也就4oo度左右,用酒精点燃的话,约为783度左右,汽油燃烧的话,能高达一千度。”

    “但私**烧是犯法的,这个凶手杀了人不说,还私**烧,简直是罪加一等,死有余辜。”

    “不过话说回来,像打火机,酒精,汽油这些普通的工具,即便能达到尸体燃烧的温度,但没有助燃力,最终尸体会形成尸块,而不会形成骨灰。”

    “而火葬场里有独特的大仪器,那就是焚烧炉以及专业的工具,不仅拥有着高达一千度的温度,同时还具备化成骨灰的条件。”

    “从案现场来看,我们并没有闻到关于汽油等高燃烧物的味道。”

    “又从干尸的焚烧程度来看,干尸只是比之前的要干裂很多,但整体的躯身还算是比较完整的,所以凶手焚烧的时候,温度并不会高于6oo度,只是充其量将重要的面容,外表,器官,血液,水分给毁掉而已。”

    “一来毁灭人的表面特征,不利于警方察觉这具尸体是其他人,二来尸体轻后,有利于搬运。”

    “但白队你要知道,6oo度的燃烧温度想要彻底的将尸体变成干尸,至少需要几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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