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寒门祸害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33章 震惊(第2/3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明英宗第二次称帝之时,天顺三年更是颁布了“禁浙江并直隶缘海卫军民不许私造大船,纠集人众,携军器下海为盗,敢有违者,正犯处以极刑,家属戍边卫”。

    不过到了成化朝,对政务不上心的宪宗却对海禁放松了,以致东南海防日益松弛,沿海的民众纷纷靠海上贸易谋生。

    但到了现在的嘉靖朝,嘉靖二年便生了一起影响恶劣的日本争贡事件。

    两个日本使团为了“朝贡”的丰厚利益,为了那个向大明朝贡的名额,在朝贡期间便大打出手。

    大内使团杀死了细川使团正使鸾冈瑞佐,放火烧了宴会厅和细川使团所有船只,并将一个姓袁的明朝军官绑架,夺船扬帆而去。

    朝廷对此很是震怒,转而开始实行了严厉的海禁政策,裁撤了浙江、福建二市舶司,而后又将广东市舶司撤掉。

    夏言任辅期间,任用朱纨总督闽浙剿倭事宜。

    朱纨其实就是个二愣子,眼睛丝毫容不得沙,采用了严苛的法度,在闽浙两地大开杀戒。若是这种人现在被派来担任两广总督,怕广州府和高州府又得死掉一大批人,海港怕再无船只出入,很多人只能转而为盗。

    由于朱纨斩杀过滥,遭到浙闽豪门及其朝中代理人的激烈反对,但他背后却有辅夏言撑着。最终海外贸易受到重创,反倒让到海盗的力量壮大,最终盯上了沿海的富庶之地,“倭寇”的活动更加猖獗。

    很显然,朝廷的这些举措是有违老子的“治大国,若烹小鲜”,海禁时张时驰,让百姓无从适从,最终只能酿成恶果。

    林晧然认为现在最有效的手段还是放松海禁,不可以用这种“猛火”烹小鲜,只是朝廷的主流却推崇“以暴制暴”。

    嘉靖三十二年成为了临时的浙直总督,辖区包括南直隶、浙江、山东、福建、广东、广西等地,这股力量不可谓不惊人。

    倭寇终究是海盗作乱,现在集大明的举国之力来对付这帮海盗,胜算无疑会很大。去年浙江最大的海

-->>(第2/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