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自己一家人饿肚子,也要让仇记吃好。
当时村里是有个大户人家的,听说当家的在盟重土城做了个什么官职,一家人的生活便过得很是滋润。
然而,这户人家过得滋润是不假,却是关起门来不顾村人疾苦;近七年的时间里,仇记从没有吃过这户人家一粒米,喝过一口水。
在仇记幼小的心灵中,就对这种富足人家生出一种莫名的嫌隙,对其的评价多少有些为富不仁的意思;巨府是这其中唯一的例外。
仇记听伙计说完,心想,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有什么好显摆的?哦,人没来,位子先买下,典型的占着茅坑不拉屎。
这大正午的,已经走了几家饭馆了,都已爆满,难不成要让我买两个烧饼就着凉水蹲在大街上吃?再怎么说我也是法神,让人认出来那可就是无法挽回的形象损失了。
到时候,自己就算是把《儒学简摘》连带《礼仪上邦》都倒背如流,也是无从弥补了。
想到这,仇记问道,伙计,那桌位是什么时候预定的?早上就已经预定好了的。
人呢?付了定金后,人就走了,直到现在还没过来。
这样吧,仇记看了一眼那桌位后,回过头来对着伙计说道,既然预定桌位的人迟迟末来,现在又正是饭时,难得寻个位置。
我就先坐在那桌位,如果途中预定桌位的人来了,我给他让开就是了。
伙计一听,面露难色,客官,我们开店是为赚钱不假,这钱多谁也不嫌扎手,但是,我们也得讲个信誉不是?那桌位既然已经被人预定了,在预定的时间内就只能为那位客官留着,不管人在还是不在。
这也是行规,破不得。
仇记一听,有些不快,难道你们开饭庄就只是为了赚钱做生意?把为民服务、解食客饥馑之急的本意初衷丢在一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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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官,您听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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