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不用了。
昨晚我和丽梅商量了一下。
觉得小毅对你犯了那么大的错,你不但原谅了他,还愿意和他处朋友。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男女朋友,我嘴笨,说不好。
你们现在也算不是夫妻胜夫妻吧。
我们也不能亏待了你,可我们也拿不出再多的了。
这10万,也算代表十全十美吧,你也别嫌少,你当是彩礼也好,改口费也好。
你拿去添点衣服首饰,或者你们以后租房子的补贴也行,你就收下吧」「不行,不行」雨霏一听,这哪行啊。
急忙将一包钱塞回丽梅的手里。
「雨霏,你得收下。
我今年45,比你大几岁,按理你也就该叫我声哥,更不要说丽梅了。
可现在你和小毅一起,委屈你了」「不不不,这钱真不能拿。
这不是什么委屈不委屈的事,再说了,我和小毅最多也就是男女朋友关系,还没到那一步,真不能收」「你昨晚不已经叫我老公了吗?」小毅在一旁插了话。
这让雨霏的脸红了,这两人在床上办事时候说的和现实能一样嘛。
可雨霏也不能现在反驳啊,难不成说「那是两人办事时候说的情话?」只好瞪了眼小毅。
「雨霏,我和丽梅都知道,小毅他喜欢你很久了。
而且这混小子轴,认死理。
我们也知道,他和你是不可能的。
但是……怎么说呢?」「杏南,我来说吧。
雨霏,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们的意思也不是要你就抛弃那边,那边能这样大方的同意你和小毅处,就应该已经出乎我们的意料了,我们更不能要求你什么了。
可你既然答应了小毅和他处朋友,那想必以后像昨晚这样的不在那边过夜,也会是常有的事。
而且你们不也准备在外面同住嘛。
那小毅也算是享受已婚待遇,也勉强算是有了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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