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讨论,奔走相告。
很快,央视整点新闻播报了这条消息,然后更多人知道了这件事。
于是,国人沸腾了!
从一定意义上说,沈馥这个格莱美提名的分量,几乎不下于刘翔在雅典奥运会上夺得110米栏的金牌。
奥运会上的田径金牌固然有难度,可难度全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科学训练和一点点运气上。在田径场上,快就是快,高就是高,远就是远,只要出了成绩,只要闯过硬杠,只要尿检过关,谁都黑不了你,必然得到荣誉。
沈馥这个提名则不同,它没有硬杠,提名与不提名全在主观,所以说,沈馥这个提名的难度比在田径赛场上拼搏要难上许多倍,因为它需要跨过偏见、歧视、壁垒等关隘。
简单地说,田径金牌是以力服人,而沈馥这个提名等于说她做到了让欧美主流心悦诚服。
想通这一点,哪个更不容易就一目了然了。
换句话说,奥运会金牌不过是举国体制下的产物,这次拿了金牌下一次就不一定花落谁家了。而沈馥这个提名却属于文化输出的一个里程碑性成就,它代表中国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在流行音乐国际化这一块力压日韩。
国内。
无论媒体还是网民,集体无视了沈馥整张《halo》专辑全是英文歌的事实。
同一张专辑,美国人将其理解为沈馥跟欧美文化更亲近,而国内一些网民则调侃称:
“沈馥的英文歌又好听,又火,算格莱美这些评审有眼光。”
“一个中国人创作出了这种水平的英文歌,不知道那些母语是英语的歌手作何感想。”
“第二语言打败母语,在对方熟悉的领域打败对方,这才是真牛逼!”
“上面说《rolling-in-the-deep》和《halo》不好听那位,你的音乐鉴赏能力是充话费送的吧?”
一日之间,沈馥的声望达到出道以来的顶点,之前几天沸沸扬
-->>(第3/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