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俗人回档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241章 安全原则(第3/4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伟,因为李香是李伟的女朋友,因为李香怀了李伟的孩子,所以在于今心里李香跟李伟一样早早挂上了“可以牺牲”的标签。

    尽管接触后于今调高了对李香的评价,可他依然不认为一个会看上李伟的女人是“珍稀品”。

    结果,在痛下杀手后,于今发现自己错了。

    一个唇印、一张纸,李香在死后告诉于今:我比你聪明,我比你勇敢,我肯死在你手里,是为了保护我的孩子。

    这时,回想李香站在门外犹豫的那几秒,回想推门而入的那个蓝色背影,于今想象不到是何等的勇气让那个柔弱女子毅然赴死。

    扪心自问,于今知道自己做不到,所以自己不如李香。

    这原本应该是个精彩的女人,却无声陨落于异乡的新年之夜。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于今宁愿付出一些代价也要让这个女人继续活着,他甚至可能会娶这个女人为妻,一生恩爱相扶到老。

    可惜,她永远不会再醒来。

    命运弄人,弄的既是无辜的李香,也是骄傲的于今。

    终此一生,于今都忘不了李香的蓝色背影和匆忙妆容,再遇不到让他真心“不如”的女人。

    放下怀里的婴儿,于今回到李香倒地的房间,他跪在李香身旁,拿起手帕,仔细叠好揣进兜里,想了想,伸手摘下李香的一只耳环,攥在手心里,轻声说:“我于今在此对着亡灵起誓,终生不娶,终生不育,将你和李伟的孩子视如己出,把她抚养成人,让她幸福安乐,若违此誓,天诛地灭!”

    ……

    ……

    出于安全原则,李香身边的人全是拐着弯儿花钱雇的。

    出于安全原则,刘行健在奥斯汀留了一个精干小组,以应对突发事件。

    也是出于安全原则,刘行健不在德克萨斯州,而是住在临近的新墨西哥州的阿尔伯克基。

    是夜。

    极其自律的刘行健丝毫不受“异乡佳节”影响,像平时一样

-->>(第3/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