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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星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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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节 决定(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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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就不要想什么偶像新人一样,到处的蹭热度,搏版面。这是人家受捧者的领地。胡乱插进去,容易招黑的。

    而且,结婚的男人,连商家找代言的时候,都会慎重考虑。而公司砸资源什么的,基本就是想在代言方面收回来的。

    商家找代言,两种不考虑的明星:一种就是绯闻不断,一种就是结婚的。绯闻不断的就不用解释了。结婚的,这又怎么讲?

    张英夏二十啷当的年纪,最好代言的就是各种面对青少年的商品,新奇玩意儿,潮流服饰什么的,可是一旦你结婚的消息传出后,那对青少年的吸引力也就不在。代言的效费比太低,这都是商家所考虑的问题。

    而那种成熟类的代言。人家找三十多的魅力男星不好吗?非要找你个二十多的?

    有人说,不是有商家照样找结婚的明星代言的吗?那些是至少经过了十年以上的时间考验。圈内风评好,才会有商家找的。

    因为娱乐圈里的婚姻跟爱情,都很难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经得起考验的,又很多不出名。所以,人家在选择代言人的时候。都会很小心。

    啊,又扯远了。

    衡量了许久后,李绍林做了决定:不压了,直接承认。这是照顾公司多数人的意见和利益。

    事情没大的时候,还可以提前预控。现在估计早就传遍了吧。

    趁这机会。让这小子安心做演员吧。即便不是主演,拍戏照样能过日子。何况这小子一年多挣的钱,比许多人都多。不拍戏的话,都能安心过好几年。

    以前做了那么多铺垫,又是不给这小子弄粉丝见面会,又是让他尝试去学歌曲制作。不就是想让张英夏照着自己安排的路线走嘛。

    现在,正好。

    想通了的李绍林给龚莎打电话:“把这小子带回来吧,我亲自跟他说!”

    “是,部长!”龚莎道。

    几个小时后。赶到尘缘公司艺人部办公室的时候,已经是行政下班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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