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随同兵团司令部转移。现在,你们连的任务就是坚守阵地,死死顶住敌人,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能擅自撤退,等敌人败退之时,也不要轻率追击。”
诺曼中尉爽快地敬礼道:“遵命!”
“走吧,伙计!”魏斯对麦尔斯中尉说,“接下来该我们表现了!”
麦尔斯心领神会,领着魏斯往第1战防营防区走。到了他们的阵地,画风果然不太一样:堑壕里战斗人员不多,伤员很少,每每有人受伤,旋即有一两名同伴将其搀走或抬走,貌似团结友爱,却不见有人补上来,照此下去,阵地的防御力度只会越来越弱。
对于这种情形,麦尔斯看来一点也不觉得诧异,他时不时观察魏斯的反应,却不主动说什么。
用散兵溃兵临时拼凑起来的部队,最大的问题就是心不齐,彼此缺乏信任,更不要说默契了。短时间内想要解决这些问题,难,很难,非常难,可是要想力挽狂澜,必须做出改变!
“立即把军官们召集到我这来!就在这!”魏斯厉声对麦尔斯中尉说。
这一嗓子,把周围好些士兵的目光都吸引过来。要是有个大扩音喇叭,魏斯不介意来一个简短有力的临场讲演,但这里是战场,亲身表率有时比慷慨陈词更具说服力。打发了麦尔斯,他从地上捡起一支格鲁曼步枪,从弹药箱里抓了几排子弹塞进口袋,一言不发地瞄准、射击、装弹,一口气打了二十多发,哪怕肩膀被后坐力震得发酸发疼,也咬着牙坚持下来。
当他打光了口袋里的子弹,准备去弹药箱里补充的时候,赫然发现身边已经有七八名军官了。他们之中既有满脸胶原蛋白的年轻准尉,也有一脸沧桑的资深中尉,有的高大英俊,有的普普通通,有的很精神,有的稍萎靡,但不管是哪一种,每双眼睛都盯着他看。
魏斯裂开嘴,朗声道:“生命不息,战斗不止,这就是我所追求的自由精神!这就是我所捍卫的自由精神!先生们,你们虽然来自不同的部队,但是这一刻,我要求你们来到我的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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