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在东瀛画漫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223 梶浦家的母与女(第3/4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由记这样的新人音乐家,被电影、电视、动画、游戏等制作方邀请去作曲,一首曲子的制作费,只能拿到手30%到50%左右。

    如果出了cd,假设一张的售价是一千日元,那么唱片公司要拿走五百日元以上,零售商要分掉三百日元,作词家和作曲家各获得十七日元,歌手分九日元。

    像梶浦由记这种创作型音乐家,拿到的总分成有5%左右,还算不错。不过和漫画家、作家10%起跳的版税,根本没得比。

    如果是偶像这种词曲都是别人创作,自己只负责唱唱跳跳的,分成就更少了。

    甚至更普遍的情况是,完全没有分成,只拿死工资。

    这也是在艺能界,偶像地位低下的原因之一。

    当然,作家和漫画家这种幕后创作者,大多数个人形象很普通,就算出名了,收入主要也是版税。

    但是偶像、歌手、演员出名以后,出版写真集,或者接下广告代言,那么赚到的钱,大部分就能进自己的腰包了。

    这也是东瀛明星们的收入大头。

    “不管怎么说,由记,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一定要抓住!”梶浦妈妈双眼仿佛绽放着金色的光芒,说话的时候,都有收银机清脆的音效作为伴奏。

    “吃饭完就去联系那位秦社长,他的电话是……”梶浦妈妈催促道。

    “好的,我知道了……”

    梶浦由记心中也满是激动和好奇。

    激动在于,她的音乐团体see-saw还没正式出道,居然就有人找上门来邀请制作音乐了,这说明自己的音乐才华得到了认同。这对于一个音乐人来说,是最大的褒奖。

    好奇在于,她很想知道,对方到底是何方神圣,到底从什么渠道得知仍然名不见经传的自己。

    三两口吃完咖喱饭后,梶浦由记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电脑,首先键入“秦汉”这个名字。

    搜索结果第一条,是不久前足协的职业联赛推广企划。

-->>(第3/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