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心何在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心何在】(4.1)(第4/6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我只能抱着她,一边解她脚上的绳索,一边泪流满面地唱道:「好妹妹,你别怕。

    哥哥这就赶来啦。

    打败狐狸和豺狼,带妹妹一起回到家。

    」心儿停止了挣扎,疑惑地看着我,像是想起了什么。

    她也记得吧。

    这歌声。

    除了我之外肯定是不会有人唱给她听的。

    但我没时间激动和喜悦,也必须平复我汹涌的心情。

    我不能任由自己发泄情绪。

    要带走她,带妹妹回家,我还面临着艰难的考验,要打败狐狸和豺狼,要保持冷静和理智。

    这真是艰难,这本该是我人生中最应该放纵自己的时候,我应该放声大笑,应该嚎啕大哭,应该仰天长啸,应该引吭高歌。

    应该打碎我身边的一切,应该纵情怒吼,应该歇斯底里地尖叫,应该扇自己几个耳光。

    但这一切疯狂的举动我都不能做,我必须压抑着喷薄而出的感情。

    我听到窗外人声鼎沸,听到村民们愤怒的咆哮。

    我知道我已经错过了安然撤离的机会,但我解开心儿脚上的绳子以后,还是仔细检查了一下她的身体状态。

    万幸她只是有些营养不良。

    我脱下警服外套披在她纤细苗条的身体上,又脱下鞋子,套在她柔软消瘦的小脚丫上。

    心儿微微皱着眉,脏兮兮的脸蛋儿仍然满是疑惑,呆呆地看着我。

    但她没有再挣扎哭闹,在我拉着她从床上站起来的时候,也乖乖地跟在我身后。

    我一只手拔出手枪,打开保险。

    另一只手拉着那只熟悉而又陌生的,温暖的小手,赤着脚走向屋门。

    我的脚步从来没有这么坚定过。

    但我心中没有恐惧,只有自豪。

    这么多年过去,我保护了那么多人的妹妹,现在终于可以保护我自己的妹妹。

    这一次,无论谁都别想把心儿从我身边夺走。

    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生命或者触犯法律,这一次我都不会再妥协。

    这一次我不会再考虑利弊,只会考虑对错。

    我的解救成功率在这之前是百分之百,在这以后也会是百分之百。

    就算是死亡,这一次也别想把我们分开。

    我笔直地走到土屋门口,门外已经水泄不通地挤满了愤怒的村民,挥舞着各种各样的凶器,此起彼伏地喊叫着:「打死那个警察!」「不能让他把我们老婆抢走啦——」「不准他走了……」我不是第一次面对这种场面。

    他们曾经用这种办法成功阻挠过其他的解救行动,但对我没用。

    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他们当中确实可能有悍不畏死的家伙,要对付这样的家伙,就必须表现得比他们还悍不畏死。

    民不畏死确实令人恐惧。

    但一个悍不畏死的警察,一个悍不畏死的哥哥会更令人恐惧。

    只要能救走我的妹妹,我可以不择手段。

    我马上就朝天开了一枪,子弹穿过茅草屋顶,枯枝碎叶簌簌落下。

    然后我疯狂地怒吼道:「来啊,打死我。

    我还有六发子弹,拿六条命来换我的命!」枪声暂时压制了他们的声音。

    我抓住时机,继续歇斯底里地咆哮道:「这个女人,你们留不住的。

    要么让她现在跟我走,要么你们赔上几条人命来打死我。

    打死了警察,这件事就闹大了。

    国法不是儿戏,你们要是打死了警察,还想留住这个女人?我那些手下已经救了人回去了。

    我这个领导要是没回去,你们自己考虑会是什么后果。

    」村民们一时没有再说话,但也不曾散去。

    我也不等他们回答,拉着心儿就走向屋外,毫不退缩地走向看似凶神恶煞的人群。

    在旁观者看起来,或许我带着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般一往无前的气势,但我自己知道,我只是为了带走我的妹妹而已。

    世界上的事便是如此。

    在这场比谁更不怕死的竞赛中,我的气势占了上风。

    有几个人看着我手中的枪,退开了一步。

    但还是有人挡在我的面前。

    一个个子比我还高的年轻人愤怒地瞪着我,不肯移开脚步。

    「让开。

    」我平静地对他说道。

    他

-->>(第4/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